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


  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隶属于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开办于2015年8月,是宝安区第一所公办九年制外国语学校,占地面积38527平方米,建筑面积38376平方米。学校以创建“服务国际化城区发展的创新型示范性外国语学校”为办学愿景,以“和谐发展、学会生存,做最好的自己”为办学理念,以“个性化+国际化教育”为办学特色,以培养“会做人、会做事、会生活的国际小公民”为育人目标。同时通过“顺学而教”的教学主张、“顺教而研”的教研策略、“顺势而为”的管理风格,营造充满国际味、人情味、文化味、生活味的校园文化。

  学校广受社会赞誉,获《人民教育》杂志、《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等核心报刊多次专题报道;并被评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深圳市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初中教学工作卓越奖”、“深圳市2020年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优秀组织单位”、“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试点学校”、“宝安区初中教学先进单位” 、“宝安区第一批教育国际化特色学校”等荣誉。

  • 校长介绍
  •   刘春景,女,汉,辽宁沈阳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大学博士在读,现任职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副校长兼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校长。

      1、专业铸就实力:

      扎根一线,专业功底深厚,先后在全国执教公开课、示范课多次。个人获评辽宁省特级教师、省优秀辅导员、省学科带头人、省首批教学名师、市优秀教师、市骨干教师、市名师、市首席教师,在小学语文教育界享有嘉誉。

      2、示范辐射广泛:

      连续两年被国家教育部派驻香港工作,多次在全港分享语文课题研究,疫情期间,连续两次在“内地与香港教师交流及协作计划”线上培训活动发言,整合内地与香港教师教育优质资源,举办了粤港澳大湾区英语教学论坛、深港校长论坛,并建立了姊妹学校,为促进内地与香港教师两地教育深度融合作出贡献。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先后在 “新时代全国特色学校建设研讨会”、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2021年辽宁省小学语文课题教学展示活动暨小学语文学科工作站建设推进会等做专题讲座或主题经验分享,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深受与会人员的好评。

      3、荣誉承载担当:

      被评为“未来教育家成长项目”首批学员、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名校长培养工程”省级学员、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名校长、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宝安区名校长、宝安区高层次教育类人才、首批宝安区督学工作室主持人、第二届深圳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成员和重庆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硕研究生导师等。

      4、历练成就智慧:

      提出了“顺性教育”的理念;形成了“顺学而教”的教学主张、“顺教而研”的教研策略、“顺势而为”的管理风格。教育理念和教育成果多次受到《人民教育》杂志、《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等核心报刊的专题报道。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1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9969339
  • 联系电话:0755-29962928
  • 交通情况
  •   地铁:5号线/环中线 洪浪北地铁站B出口 步行约2.0公立

      公交:高峰专172路/615路/605路/718路/M206路/B904路/M245路/M246路/M206区间2路/M550(外)路/M469路高峰专线/172M550(内)路/宝安人民医院公交车站下车后100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

      (1)家长填写国家资助申请表,上交申请资料

      (2)学校审核资料

      (3)上报教育局审批

      (4)发放资助款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75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