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博恒实验学校


  深圳市龙华区博恒实验学校创办于2005年9月,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寄宿制民办学校。学校背靠石凹水库,毗邻大浪绿道,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总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2021年9月,该校有教学班110个,学生5431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团结奋进、治学严谨、追求卓越的教师队伍。专业教师281人,其中省级优秀教师1人,市级优秀教师5人,区级优秀教师35人、优秀班主11人,骨干教师47人,硕士研究生6人。

  【精心谋划 设施一流】

  学校按照省一级学校标准配备教育教学设施,最大限度地保证现代化学校的需要,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教学设备先进,功能室完备。110个课室均配备104英寸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一体机,教学课室、功能场馆及教师办公场所均安装中央空调系统。设有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综合实践实验室、“双师”英语专用室、书法室、语音室、微机室、创客室、劳技室、科学室、地理室、历史室、美术室、音乐室、舞蹈室、跆拳道室、电子琴室、校史展览室、多功能报告厅和党、团、少先队活动室等50多间专用功能教室。在高标准建设教育教学设施的基础上,还建有室内50米恒温标准泳道游泳馆、一千平方米大型图书馆、高标准师生公寓、千人餐厅、大型中央舞台、露天运动场、排球场、灯光网球场、高尔夫球练习场、生态园等功能场所,为师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和生活空间。

  目前,学校硬件水平在深圳市民办学校中走在前列。

  【精准润养 幸福教育】

  博恒实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积极教育理论为支撑,践行“为每位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打造“幸福教育”模型。秉持“厚德博学,恒志创新”的校训,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育人为本”的办学思想,倾心培育博恒学子“仁爱、正义、自律、智慧、勇气、超越”六大品格。坚持内涵式发展,努力提升办学质量与水平,全面建设优质品牌学校,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以发展为本,构建内涵式发展、人力资源建设、制度化管理、学生为中心、智慧课堂的“五维”支柱。本着“目标引领、重点突破、质量提升、特色发展”的思路,牢牢抓住“双区”驱动和深圳教育“十四五”规划的历史机遇。采用“私人定制”式的学生精准培养模式,对学生因材施教,并逐步向小班化、精品化、多样化发展,为家长提供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贯制的一站式精准服务。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的关键,学校确立了“素质过硬、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队伍建设目标,提出了“精挑细选、合理安排、培训提高、整体优化”的队伍建设方针,形成优胜劣汰、你追我赶的良好用人机制;引进人才、科学管理,创造和谐的工作人际环境;实施“名师工程”,培养和稳定骨干教师队伍,从而达到优化整个师资队伍的目的。

  以文化为根,润养学生健康人格,助力学生全面发展。依法管理,形成制度文化。建立“四轮驱动”管理模型。以“4+1”教师队伍建设体系构建博恒命运共同体。“4”是“共谋中远期规划”“共养学校文化”“共研十大基本功”“共行八项规范制度”;“1”是“精细管理”。

  智慧阳光,积淀素养文化。通过分层、分类设计,开发出多门学科课程供学生选择,确保更多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多元化学习成为可能。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三精三型”课堂教学改革,构建“素养课堂”。以生为本,制订“博恒实验学校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清单”。

  主题鲜明,打造活动文化。“每月一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以重大节日和纪念日为教育契机,对学生集中开展思想道德主题宣讲活动;班级文化建设突出“自我成长”主题,融合生活场、精神场,打造幸福团队;以主题升旗仪式、军训等常规活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特色为翼,为学生搭建全面发展和彰显个性的广阔舞台。学校以国家课程为核心,以发展学生综合素养为本,校园文化精彩纷呈,社团活动百花齐放,逐步形成了五大特色。一是以“博恒课程图谱”开设61门社团特色课程,成为学生素质拓展的园地,青春飞扬的舞台。二是全员“悦”读+经典诵读,让书香溢满校园,为师生们搭建了幸福的精神家园。三是打造以游泳、篮球、太极功夫扇为主的体育特色,普及蛙泳、自由泳;建立六个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篮球队;全员会打太极功夫扇,人人参与、身心愉悦。四是以“博悦合唱团”和美术为主的艺术特色。五是以 “一营五队”(少年先锋营—国旗护卫队、交警队、督查队、礼仪队、鼓号队)为代表的德育特色。

  学校立足培养人、教育人,按照人的发展规律造就合格公民和有用人才。让人人都有机会参与,人人都有展示的平台。

  【精雕细琢 桃李芬芳】

  近年来,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以“打造新时代特色鲜明的一流学校”为办学目标和方向,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博恒实验学校先后获评深圳市一级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学校、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深圳市龙华区2020-2021学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公民办结对帮扶优秀学校、民办教育进步奖等殊荣。

  • 校长介绍
  •   那冬岩,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

      教育部校长培训中心第四期高级研究班学员;黑龙江省课改专家、哈尔滨市专家型校长、深圳市龙华区优秀校长、龙华区教育局兼职督学。

      黑龙江省优秀教师、德育先进个人。哈尔滨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哈尔滨市化学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美国正面管教认证学校讲师,埃里克森教练型教师,思维导图认证讲师。

      初中第17期高级研修班学员、党支部书记。

      哈尔滨市首届教师年度人物获得者、哈尔滨市那冬岩校长发展共同体领衔专家、哈尔滨市那冬岩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带领15所学校以“立德树人,追求有生命价值感的教育”为主题,发展有内涵的名校。

      曾主持“信息化促进智慧教育的实践研究”、“基于信息技术下学习方式转变的实践研究”等国家级课题。出版《别样的教育风景》《教育家之路》(合著)《教育,让每位学生拥有激情与梦想》等教育著作,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形成并实践“教育,让每位学生拥有激情与梦想”的教育思想。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9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9810818(小学部、初中部); 0755-28091818(高中部)
  • 联系电话:0755-29810818(小学部、初中部); 0755-28091818(高中部)
  • 交通情况
  • 地铁:清湖站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公交:M214、M340到大浪宝坤工业区站或乘车公交M534路到石凹水库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费:小学6400元/生/学期;初中6900元/生/学期;高中4500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博恒实验学校等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702号),具体见附件。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学费:小学6400元/生/学期;初中6900元/生/学期;高中4500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博恒实验学校等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702号),具体见附件。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初中2000元/生/学期;高中4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博恒实验学校等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702号),具体见附件。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深教基字〔200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特困学生减免学杂费工作的通知》(深教〔2004〕89号)和《关于印发〈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减免子女义务教育费用办法〉的通知》(深教〔2006〕284号)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的特殊困难户子女、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以及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子女学生,或在我市高中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的特殊困难户子女以及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学生,可以提出资助申请。

    2.资助申请流程:(1)开学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深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②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下同);③户籍证明;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残疾学生《残疾证明》;原基建工程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证明。(2)学校初审合格后,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3)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相关材料后,报名册给基教部门审核学籍。(4)学籍审核通过后,计财部门划拨款项到学校,由学校组织发放。

    3.资助申请材料:特困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的学校提出减免费用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深圳户口本、身份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已接受特殊困难临时救济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3336235。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区有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