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才华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才华学校始建于1999年9 月,是经区教育局批准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市一级民办学校,学校位于沙井街道新和大道74号,占地面积14780 m2,建筑面积10850m2。学校设计新颖,布局合理,校园视野开阔,空气清新,地面绿草如茵,花卉点缀其间,百鸟齐鸣欢唱,学校师资优良,教师学历100%达标。学校设施先进,按省一级学校标准配置。配置有电脑室、舞蹈室、图书室、美术室、综合活动室等十余间功能室,所有教室及功能室都配置了多媒体教学平台和内部局域网,实现了学校真正的全网络化教学及资源共享。

       学校自创办以来,先后被授予了“宝安区首批优质化、广东省标准化学校、宝安区先进团支部、宝安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宝安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以人为本,贯彻董事会提出的“办有灵魂的教育,育有底蕴的人才”办学理念。除做好常规教学之外,还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学校将书法、乒乓球及舞蹈作为学校的办学特色。同时以“才华贡献社会,社会成就才华”为办学目标,管理上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兴校,着力打造一支实力雄厚、素质高尚、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良好的教风逐渐形成,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并收到可喜的成效。

       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先后斥巨资对校舍进行全新改造,更新教学设备,每班都配置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设备、可移动式的绿色黑板、空调,真正地实现数字化、科技化,现代化、优质化的办学之路。

       才华学校是知识的沃土,是育人的摇篮。我们将继续以“办有灵魂的教育,育有底蕴的人才”为办学理念,努力把学校办成家长学生喜欢、社会认同的学校,办成民校中的名校。

  • 校长介绍
  •        刘永全,男,中共党员,1969年生,1990年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现任深圳市宝安区才华学校校长、董事长,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才华幼儿园董事长,深圳市龙岗区安康学校董事长。

           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教育教学管理,树立“培养自主发展的学生,成就专业发展的教师,营造和谐发展的校园”的办学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整合教育资源、彰显教育特色、提升教育品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991年荣获吉林省东丰县“优秀教师”称号;2001年荣获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优秀校长”称号;2005年荣获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十佳校长”称号;2007年荣获深圳市龙岗区“优秀校长”称号。

           工作经历:

           1990年9月-1991月8月:吉林省东丰县第十一中学教师

           1991年9月-1994年8月:吉林省东丰县杨木林镇教育办主任

           1994年9月-1999年7月:吉林省东丰县第十一中学副校长

           1999年8月-2003年8月: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东门学校校长

           2003年9月-2011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汇英学校校长,深圳市龙岗区安康学校董事长

           2011年3月-至今:深圳市宝安区才华学校校长、董事长,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才华幼儿园董事长,深圳市龙岗区安康学校董事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4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2595246
  • 联系电话:0755-82595246
  • 交通情况

  • 地铁:深圳地铁11号线后亭站B出口,直行300米后右拐再直行1公里左右
    公交:步涌市场站(652路、M184路、M254路)、步涌新村站(652路、M184路)、才华学校站(M254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小学1-3年级4850元/学期;小学4-6年级3700元/学期;中学5100元/学期

    ●收费依据:
    小学1-3年级4850元/学期,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此收费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开始执行;
    小学4-6年级3700元/学期,收费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才华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8】254号),此收费从2018年秋季开学起开始执行;
    中学5100元/学期,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此收费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开始执行。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2595246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需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