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学校


        彩田学校是2003年9月福田区政府开办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占地面积31000㎡,建筑面积22265㎡,办学规模57个教学班。学校位于市政府大型社区——彩田村内,比邻五星级公园——彩田公园。学校环境优雅,教学设施齐全,师资结构合理,教风师风严谨,学风班风优良,是教书育人、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98人,专任教师187人,其中,高级教师46人,一级教师99人,二级教师33人,三级教师9人,教师平均年龄43岁,学历100%达国家标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26人。学校有特级教师1人,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13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29人,其中,深圳市优秀教师6人,深圳市优秀班主任6人,福田优秀园丁2人,共有9名老师担任区级名师工作室及工作坊主持人,专任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

        学校现有行政教学班级63个,在校学生2835人,其中,小学部34个教学班,中学部29个教学班,为我区较大规模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之一。

        学校拥有普通教室63间;物理实验室等功能室28间;2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1个,标准篮球场3个,羽毛球场8个,排球场2个,乒乓球场2个,网球场2个,风雨活动室1个;校医室1间;学校各功能室设备均按照省级标准配置。特别是300多M2的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不仅为全校师生的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提供服务,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为福田区乃至深圳市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服务,并起到良好的辐射示范作用。

  • 校长介绍
  • 徐连佳校长简介

    彩田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中学高级教师。

    广东省教育督学。

    国家卓越校长领航工程培训班学员。

    全国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导师。广东省千百万工程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讲师。

    岭南师范学院客座教授、外聘专家。

    深圳市福田区科协常委

    深圳市校长培训中心专家讲师。

    国家二级家庭教育咨询师。

    为全国各地校长、教师讲座100多场;任“蓝粉笔乡村教师支教活动”支教队队长,12年来公益足迹遍及四川、贵州、江西、吉林、广西等5省20个县,培训了7000余所中小学的20000多名校长、教师。

    获全国说课比赛一等奖、全国教学设计一等奖、省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

    主编《中学科学实验教材》(1-6册)在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

    教育专著《让每个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36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3050734
  • 联系电话:0755-83050734
  • 交通情况

  • 地铁4号线莲花北站,公交M364,11路等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