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崇文学校



        崇文学校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创办于2003年9月,现有师生近2000人,占地21000㎡,建筑面积10775㎡, 校园布局合理,环境幽静、雅致,有多媒体教室65间,功能场室齐全,生活卫生设施配套,消防安全设施齐全、人文气息浓郁。学校获得的主要荣誉有:2007年12月被评为区一级学校;2009年12月,被评为市一级学校;宝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公民办中小学帮扶工作优秀结对学校、宝安区民办教育进步奖、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化民办学校、宝安区文明校园等。
  • 校长介绍

  •        郭远东,男,湖北省安陆市人,2004年至今历任崇文学校教学主任、副校长、校长。宝安区优秀校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5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3306595
  • 联系电话:0755-23306595
  • 交通情况

  • 公交(翡翠市场站):M255公交线路。江边社区站下车步行约600米。
    地铁:11号线A出口;出地铁后步行约120米到沙浦围牌坊站乘M255到江边社区站下车步行约600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小学一、二、三年级5300元/学期,初中一、二、三年级5600元/学期;小学四—六年级400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9】640号(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初中一、二、三年级)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实施;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8】265号(小学四—六年级)4000元/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3306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