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


  一、学校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是坪山区委区政府为了打造深圳教育东部高地,重点打造的一所具有示范性、研究型、实验型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它是大湾区未来教育的试验基地、实验场、示范区。

  学校位于龙田街道文旅小镇客家文化长廊风景区内,东靠盘龙苑,西临松子坑水库,东连坪山高新园区,南靠坪山海关,距区政府1.5公里,位置优越,环境幽雅,人文荟萃。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2021年9月正式开学迎新。

  二、校园设施

  学校以书山和田园为核心设计元素,整体外观具有童话梦幻般的色彩,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乐园。学校功能场室齐备,配有大型演艺报告厅、300米运动场、室内篮球馆、风雨操场、室内综合运动馆、图书馆、学生餐厅等。除常规的理、化、生、地、历史、音乐、美术、舞蹈、科学、心理、计算机、乐器排练等专用功能室外,还建有校园农场、感统体能训练馆、高尔夫练习场、攀岩训练馆、创客实验室、数制工坊、苔花剧场、陶艺坊等超一流体验空间。充足的场室空间和人性化的设施可为每一个孩子成长提供全方位的呵护。丰富多元的特色课程,将创建全新的体验式育人新模式。

  三、办学理念

  学校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以“滋养生命,奠基未来”为育人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的终生发展负责,以提升教师的师德师风、专业水平为核心抓手,促进学校先进教育体系的构建,以“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为着力点积极搭建学校育人功能框架。全力打造一所在东部湾区引领示范,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未来创新学校。

  • 校长介绍
  •   耿晓龙,东部湾区实验学校校长,原任十二年一贯制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常务副校长、坪外文源学校校长,中学化学高级教师、国家化学奥林匹克优秀教练、家庭教育指导师、生涯教育规划师,曾获评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深圳市优秀教师,现兼任深圳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政府督学、深圳市综合实践活动委员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政府督导与评价委员会常务理事。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0755-66850618
  • 交通情况
  •   公交:松子坑(M434、366、978、M361、M297、深惠2线);盘古石(深惠3A、E34、专线64);新南天家具(M352)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