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


  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是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后首个以“实验”命名的教育集团,地处福田区核心腹地,下辖侨香学校、梅香学校、梅园小学、福龙学校及两所附属幼儿园,现有162个教学班、600余名教职工、7500余名学生,是一个有着良好社会声誉、教育教学质型优良、具有国际化外语特色的公办教育集团。

  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围绕“理念决定品牌、管理维护品牌、队伍建设品牌、课程铸就品牌、文化提升品牌、科研助力品牌”的品牌建设策略,坚持“向生活求教,为未来育人”的办学理念,构建“创感教育”课程体系,创建有完整感、品质感、获得感的适合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创感校园,培养走向世界、完整而有创造力的现代学子,成为有使命感的福田基础教育的领跑者,进一步扩大深圳和福田的优质教育资源,打造面向未来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的深圳样本。

  集团以'走向学科深处的基于合作学习的创感课堂的探索与实践'、'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创感课堂的探索与实践'等为主题持续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创感课堂新模式。推动课改走向深处迈向宽处,让创感数育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生根开花。

  集团实施科研变革学校,积极推行课题分级申报,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努力实行人人有课题、师师在研究的科研目标。师生在市区级课题申报和结题中成绩突出。

  侨香学校位于深圳市中心香蜜湖核心片区,是一所有着外语特色的九年一贯制品牌学校,享有极高的社会声誉。占地面积26253m2,现有311名教职员工,博士生学历3人,研究生学历63人。学校现有小学44个教学班、中学30个教学班,3600余名学生。

  学校稳步发展、不断前行,教育数学质量及中考成绩持续领跑,影响力不断扩大,是深圳市和福田区的标杆学校。教师600余人次在国家、省、市、区级等各项教学技能比赛和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中获奖;3000余人次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的体育、科技、艺术和文学等各项赛事中取得佳绩。

  • 校长介绍
  • 王君健 集团总校长、

    集团校长、党委书记、

    中学物理正高级教师、

    和谐中国·首届全国中小学、

    学校文化建设百佳优秀校长、

    第二届全国中小学十大明星校长、

    全国专家型校长、

    全国科研型校长、

    湖北省名校长、

    深圳市十佳校长、

    中国教育学会初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深圳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40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2573966
  • 联系电话:0755-82573966
  • 交通情况
  •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安托山九路6号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257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