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福田小学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小学创办于1928年,办学历史悠久,是特区早期知名的市、区重点学校和省一级学校。学校毗邻深圳市中心城区华强商业圈,中心公园东侧,是深圳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小学之一。学校占地面积15338平方米,建筑面积17604平方米。现有教学班51个,在校学生2453人,现有教职工144人。学校布局合理,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典雅,办学条件优越,师资队伍精良,是一所办学积淀厚重、社会影响深远的“老字号”品牌学校。

近年来,学校在“养正扬长、各美其美”的办学理念引领下,以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引领实践探索,以自下而上的现场创新推动思想丰厚,以管理研究护航课程改革,让课程回归生活,形成了以“尊重、激发、共生”和“主动、互动、灵动”的课程文化,建立了“共享共担,各有特色,彼此成就”的教师共同体文化,构建了多层次、特色化的“养正扬长”课程体系,促进每一个孩子生动活泼地发展,在德育、艺术、体育、科创教育等方面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打造了福田小学6张“名片”:素养奠基辐射全国;创意纸艺蜚声海外;器乐合唱佳音频传;田径足球深圳闻名;科创教育成果卓著; 心理教育福田扬名。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创新教育实验学校”、“全国信息技术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科技创新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校园文化创新学校”、“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网络实验学校”、“广东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广东省纸艺特色教学与创作实验基地”、“广东省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创意教育示范学校”、“深圳市体育特色学校”、“深圳市足球特色学校”、 “深圳市艺术教育典范学校”、“深圳市健康促进学校”、“深圳市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以及“福田区德育示范学校”、“福田区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福田区科技特色学校”、“福田区公民教育示范学校”、“福田区首批课程建设基地学校”等荣誉。

擦亮“老字号”,塑造“新品牌”。福田小学正紧扣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强劲脉搏,全体师生潜心奋志,以梦为马,追求卓越,谱写“本真、适才、普惠”的幸福教育新华章!

  • 校长介绍
  • 解曙昱,199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省模范教师、省教学能手、省名师、省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班主任、福田区首席教师、福田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福田区小学语文工作室主持人、福田区十佳副校长。第六届全国青年教师阅读教学大赛获一等奖,全国优秀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大赛获一等奖,福田区首届科组长评课获一等奖,福田区小学语文核心教研组成员,福田区首届高研班成员。曾获深圳市教学论文一等奖、福田区教育论文一等奖,《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发表于深圳教育改革专题网站,主持教育部“十一五”研究课题《基于故事元素的小学语文读写结合策略研究》并结题,在《语文教学通讯》、《小学语文教学》等CNN教育教学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教育理念:教育就是自然地生长,学校、家庭、社会是学生生长的生态系统,老师和家长应遵循生态规律,耐心守望,静待花开。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暂无提供餐食
  • 邮编:518000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2884421
  • 联系电话:0755-82501517
  • 交通情况

  • 地铁7号线华强南站C地铁口左拐直行150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暂无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