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福华小学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小学,创建于1993年9月,地处深圳市福田CBD中心区,毗邻中心公园、市民中心、博物馆、书城。校园内绿树成荫,红花争艳,书画增辉,一派生机,是“广东省一级学校”。

学校现有33个教学班,1571名学生,连廊式教学楼四栋,综合楼一栋,占地总面积达14219.3平方米,办学规模位列福田区前列。

       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117人,专任教师92人,外籍教师3人。校长曾广政曾先后获得“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田区十佳校长”,“福田区优秀园丁”,“2014年度感动福田最美教师”,“福田区首批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专任教师中副高级教师10人,省级骨干教师3人,市区级名师12人,教坛新秀5人。近年来,学校师资队伍不断优化,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师德修养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教师团队。学校联手深圳大学双博士工作室开展师徒结对、课题研究,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诗书校本教材和思政课党史特色教材编写,通过基本功大赛、青年读书会等活动为年轻教师搭建成长平台。

        学校自创办以来,全校教职工本着“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的福华人精神,贯彻“诚实做人,认真做事,自主发展,弘扬个性”的育人理念和“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管理理念,精心打造了具有福华特色的星星系列活动和经典诗书教育特色活动。在曾广政校长的带领下,新学校提升十大行动也正开展得如火如荼。

       办学二十八年来,全校师生获奖硕果累累,学校教育稳健发展。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足球特色学校、深圳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绿色学校、福田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福田区DI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经过三年的重建,一座大气高雅的校园即将全面竣工。校园布局合理,创客实验室、虚拟演播室、多功能报告厅、智能图书馆等一应俱全。学校以高规格、高标准、适度超前的新理念,融合智慧校园与5G、AI技术,形成万物互联共享校园,构建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校园新生态,实现“大数据、可视化、数据大脑”的效果,努力将福华小学打造成福田区校园建设的示范窗口学校。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福华小学在继承中创新,在实干中发展,与时俱进,超前规划,未来可期!

  • 校长介绍
  •        曾广政,中共党员,小学高级教师,前上沙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现任福华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曾先后获得“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田区十佳校长”,“福田区优秀园丁”,“2014年度感动福田最美教师”,“福田区首批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擅长教育科研,主持开展的课题曾获教育部优秀课题二等奖,撰写的论文曾获全国学校文化建设论文一等奖。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他潜心研究,创立了课间静文化德育特色,以大数据分析指导教学质量提升,重视校本课程开发,全面提高学生素养,学校工作呈现出一派喜人的面貌,受到上级领导和社区家长的一致好评。他以创建智慧校园为抓手,积极转变教学方式,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着力提升教育“软实力”,倾情把学校打造成孩子们幸福成长的乐园。

            曾广政同志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秉怀奉献教育的赤诚之心,具有深深的教育情怀。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00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2526039
  • 联系电话: 0755-82525521
  • 交通情况
  • ①岗厦(地铁站)10号线、1号线

    ②福民(地铁站)10号线、4号线、7号线

    ③岗厦村(公交站)202路、203路、303路、339路、377路、385路、M103路、M389路、M476路、M433路

    ④福华新村(公交站)3路、14路、38路、202路、203路、303路、339路、377路、385路、62路、63路、E10路、M103路、M194路、M433路、M198路、高峰专线29号、高峰专线91号

    ⑤联合广场②(公交站)362路、E13路、E26路、M520路、NE26路、高快巴士26号

    ⑥联合广场(公交站)229路、26路、337路、369路、52路、73路、E13路、E25路、E26路、M182路、M463路、M520路、M559路、362路、M433路、26路夜班车、高快巴士26号、高快巴士884号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