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致力于成为一所学生成长、教师幸福、家长信任、社会尊重的现代生长型学校。位于观湖街道,北临观盛四路,西接澜清二路,东接观知路。总建筑面积约51718平方米,是龙华区政府投资打造的一所办学规模为45班2100学位的高品质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拟于2024年9月建成并交付使用,2023年9月以借址的形式正式办学。

  学校构建“成长润心”校园文化空间,以“儿童成长”为立场,大量运用 “圆弧元素”,打破了方块建筑的沉闷,以无处不在的“联结”与“智慧”,串联起庭院、连廊与各建筑群,打造了一条空间活力环线,形成小学部与中学部之间的互动纽带;各类多维特色空间让学子身处其中感受与自然的互动,“天圆”与“地方”、“固有”与“突破”、“整体”与“区域”紧密联结在一起,赋予校园更多灵性的学习空间与优越的创生环境。

  学校整体性、层级性、序列化建构九年一贯课程体系,为“成长引航”。创新课程体系建设及学生培养模式,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及多元智能理论,帮助学生从不同维度实现深度学习。通过学段衔接、大单元教学、跨学科学习、项目式学习、社会实践等教学实践,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能力、跨学科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让学生的智慧在课堂内外自由舒展。学校还将采用导师制度,聘请优秀教师、家长及社会精英人士成为学生的成长导师,为学生提供学习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生涯规划等咨询和服务,全面关注学生的知识储备、品德发展及素养提升,强化个性化教育。每年举办艺术节、体育节、数学节、科技节、国际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定期开展篮球赛、拔河赛、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研学旅行、青春礼、毕业典礼等精品课程活动。在五育赋能的基础上,让学生在玩中学,学中玩,成长为善学、善作、善成的未来公民。

  • 校长介绍
  •   李志华,高级教师,中共党员,教育博士研究生,现主持筹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工作。班深圳市第三、四批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龙华区名师课程工作坊主持人,深圳市城市学院教师继续教育授课专家,深圳市第四批优秀初中校长培训班学员、龙华区名师领雁工程成员,曾获广东省班主任专业大赛各单项及综合一等奖第一名,编著《体验式活动,让生命点燃》等教育及文化丛书8本。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0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235780
  • 联系电话:0755-28235780
  • 交通情况

  • 公交:M228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23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