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坐落于观澜大道180号,毗邻龙华区人民政府,左倚美丽的观澜河,右靠地铁4号线长湖站。学校创办于1994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10714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目前有32个教学班,学生1856人,专任教师108人。是一所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设备先进,配备有教师宿舍,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

  2017年起,为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学校提出了“立美育人,至美成长”的办学理念,开启内涵式、特色化及优质化发展的新征程。学校推进“至美课程”建设,以培养“五美少年”为目标,着力课程改革,将课程整合为五大项。现已在吟诵、乒乓球、葫芦丝、编程等校本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至美教育,成人之美。学校一贯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制度、资金及资源保障,以“学习型团队”“青蓝工程”“名师工程”等提供成长路径。2017年,学校有4位年青教师获深圳市学科竞赛一等奖,六项教师课题获市、区立项。学校涌现出一批有爱心、有学识、有智慧的市、区名师。

  建校24年,载誉无数。学校为广东省红领巾示范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足球示范学校、龙华区德育、传统文化、戏曲特色学校等。近年来,至美师生们在国家、省、市、区级比赛中获得奖项达二千多人次。

  • 校长介绍
  •   党支部书记、校长:张玲,女,1967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中共党员。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龙华区优秀校长,龙华区优秀共产党员,龙华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0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020745
  • 联系电话:0755-28020745
  • 交通情况
  •   地铁:4号线

      公交:M225、243、258、269、288、302、312、321、338、361、392、408、627、654、668、787、794、866、882在观澜二小站下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01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