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官田学校


  官田学校创建于民国十一年即1922年。1998年官田村筹资征地,择现址新建,1999年9月投入使用, 2009年升级为石岩街道第一所公立九年一贯制学校。2015年完成了二次改扩的土建工程,到2020年基本完成功能场馆二次装修。三期扩建工程拟于2022年动工,2023年投入使用。

  学校占地面积43197平方米(不含后山公园约13000平方米,北环路边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37平方米。现有78个教学班,近3900名学生,其中小学部52个班,初中部26个班;教师235人,整个教师队伍的最大特点就是新人多、年龄适中(36.3岁)。

  近年来,学校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提标提速提质增效,抓习惯、造氛围、抓细节、重落实”的工作原则,倡导广大教职工“认真工作、高效工作、享受工作;身心第一、家庭第二、工作第三”,艰苦创业,励精图治,学校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综合实力在提高。教师专业化成长硕果累累,市区示范科组、宝安区名教师工作室,宝安区名教师及骨干教师数量逐步攀升,特色项目做强做大(曲棍球、足球、篮球、健美操),素质教育之花竞相开放,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感恩节等学生活动精彩纷呈。学校先后荣获“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优质化学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特色

  学校”、“深圳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广东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棋类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全国青少年足球推广示范学校”、“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单位”等荣誉。目前学校正在编制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第三次改扩建工程的前期筹备工作,是一所具有后发优势的百年新旧校。

  • 校长介绍
  •   徐标锋,1967年出生,1991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教师,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华南师范大学地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西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硕士。

      从教28年,有26年的学校行政管理经验,历任班主任、科组长、副主任、主任、副校长兼民办学校中学部校长、区教育局基建办新校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中学校长等职务。在教育教学之余,他勤于笔耕,有10多篇论文获区级以上奖励或在省、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先后荣获宝安区(县)“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校长,多次被评为宝安区优秀教师;深圳市高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校长班优秀学员;广东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国家级课题研究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标兵、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校长、全国艺术美育先进工作者、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先进工作者;多次被授予国家级优秀辅导教师称号。是一位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精湛、工作业绩突出、有丰富学校管理经验的基层教育管理者。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8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358884
  • 联系电话:0755-27358884
  • 交通情况

  • 地铁6号线官田站、上屋站,公交车332、789、316等石岩街道办下车;316、m379、m551等石岩交警中队下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09】2137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借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09】2137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借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358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