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口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学校坐落在打响改革开放第一炮的地方——蛇口。她历史悠久,2003年由蛇口小学(建于1946年)和蛇口中学(建于1970年)合并而成。学校现有81个教学班(小学51个、中学30个),教职员工289名,专任教师229名,在校生3600多人。校园占地面积35000㎡,有四栋教学主楼,科学实验楼、艺术楼、体育馆、学术报告厅、未来教室、电视台等各类功能楼、室健全。

  在课程方面,学校按照国家、省、市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同时,为落实“双减”政策,最大限度地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教育理念,学校致力于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校本课程建设的融合发展,让学生们在兴趣潜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中, 获得长足进步。学校设有特色发展处,专门负责校本课程 、社团活动的开发实施。将校本课程作为学校的工作重点、工作亮点来抓,依托政策支持的 “延时服务”课堂平台,充分开发和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为蛇口学子提供了一片成长的沃土。

  “以研促教、研训一体”的研修模式是学校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学校长期以来高举科研兴校、科研促教的旗帜,高度重视教育科研,尤其是校本研修工作,努力打造蛇口教师的命运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和研究共同体。近年来先后有1个国家级课题、2个省级课题、3个市级课题、9个区级课题获得立项。在这些课题引领示范下,学校先后开展了100多个校本小课题研究。其中,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小学低年级“自主识字,同步读写”实验研究》先后荣获“全国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广东省特色教材(课程)一等奖”、“深圳市精品课程”等称号。

  学校坚持“多元育人、和谐发展、尊重差异、各美其美”的办学理念,构建“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助力学生成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春风化雨,春华秋实!学校先后获评“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深圳市教学系统先进单位”、“全国百佳校园电视台”、“全国中小学NOC信息化教育实验学校”等数百项光荣称号。

  扎实深耕,继往开来!代代逐梦人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担使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崇高的师爱融化在对每个孩子的教育中,促成一批批学子成才,推动着学校各项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 校长介绍
  •   王小洪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学校校长

      广东省人民政府督学

      数学特级教师

      深圳市名校长

      深圳市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深圳市十佳校长

      深圳市第七届党代会代表

      深圳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导师

      2018年度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课题评审特聘专家

      主持开展的“绿色之行,文化之旅”主题德育活动,被教育部评为2018年度典型案例

      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南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暂无提供餐食
  • 邮编:518067
  •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6831891
  • 联系电话:0755-26693234
  • 交通情况
  •   地铁:2号线东角头站

      公交:南山妇幼保健院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