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华英学校


  深圳市罗湖区华英学校创办于2007年,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深圳市一级学校。学校地处深圳市罗湖区风景秀丽的梧桐山麓,环境优美,空气新鲜,是喧闹都市里难得的一方净土,是读书学习的理想之地。学校现有班级49个,其中初中10个班,小学39个班,学生2146人。有教职工145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学校占地面积16000㎡,建筑面积12000㎡。

  开办以来,学校始终坚持“教育从心开始”的办学理念,遵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校训,树立“办优质学校,育中华英才”的办学目标。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力打造教育色。学校大力开展学生社团文化建设,组建了田径队、篮球队、合唱队、舞蹈队、美术社等多个专业团队,为学生搭建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平台。经过十多年艰苦创业,学校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效益不断提升,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学校先后获得“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标学校”、“深圳市一级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少先队先进中队”、“深圳市健康促进学校(铜奖)”、“罗湖区广播体操标兵学校”、“罗湖区经济型民办学校‘A级规范校’”、“罗湖区教育先进单位”、“罗湖区教育督导先进单位”、“罗湖区继续教育先进单位”、“罗湖区治安保卫先进单位”、“罗湖区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美好的生活需要歌声,美丽的校园离不开歌声。进入新时代,华英学校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全力实现向高端办学、精品办学和特色办学的转型,努力创建教育特色。从2016年开始,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罗湖区教育局“一校一特色,一生一体艺”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了“校园歌飞扬”班级合唱特色建设活动。该活动遵循美育与德育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教师与学生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师生共同参与,共同徜徉在歌声的海洋里,享受音乐之美,感悟人生之理,以美育德,以音启智,以乐怡情。活动开展两年多来,效果显著,在华英学校校园里,天天有歌声,班班有歌声,处处有歌声。师生人人会唱歌,人人爱唱歌,人人唱好歌。美丽的歌声萦绕校园,灿烂的阳光洒满校园,幸福的笑脸装点校园。老师和学生同舟共济、同心同德,乘着歌声的翅膀,飞向美好的未来。

  学校现有班级47个,其中初中10个班,小学37个班,学生1919人。有教职工150人,其中专任教师128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学校占地面积16000㎡,建筑面积12000㎡。

  • 校长介绍
  •   孙敏校长,男,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从教38年,任职校长23年,具有丰富的教育智慧和治校经验。曾获“南充市优秀校长”、“深圳市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罗湖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等多篇经验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罗湖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14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5485891
  • 联系电话:0755-82625919
  • 交通情况
  • 地铁:附近无地铁站。

    公交:罗湖区内乘211路或M445公交车到兰科中心站下车。龙岗区乘到市内的公交车在沙湾路北下车换乘M445路公交车到兰科中心站下车即到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小学从2019年秋季起入学的:5500元/生/学期

    小学2018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4300元/生/学期

    初中部57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城学校等17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函〔2019〕639 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湖区松源小学等12所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复函》(深发改函〔2018〕1820 号),小学从2019年秋季起入学的:5500元/生/学期,小学2018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4300元/生/学期,初中部5700元/生/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校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②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校审核——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发放资助款项;

      3、资助申请材料:①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②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③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④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或学生本人的残疾证或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262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