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创办于1921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学校2014年学校完成改扩建工程。2017年升级为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目前,学校现有占地面积21803平方米,建筑面积24734平方米,有49个教学班,学生2456人。校园环境洁净幽雅,书香气息浓郁。

  学校坚持文化铸校,以“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最好的自己”的办学理念为核心,坚持教育公平性原则,突破学习空间和时间的局限性,打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智能化育人环境。我们聚焦课堂探索课堂教学范式、关注学生养成教育、构建“家文化”教育体系、开展以新时代劳动教育和科技教育为主题的体验教育,为实现“培养适应未来发展的优秀公民奠基”的育人目标努力。

  学校教职员工145名,其中高层次人才、正高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副高)8名,硕士研究生学历40人,各类双一流名校毕业教师41人,拥有一支基础扎实、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教师队伍。学校通过“441名师三维淬炼工程”,不断加速教师们的专业成长,近三年来,青年教师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402个奖项,其中国家级28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有10项,省级一等奖以上7项,市级15项区级13项。

  学校践行“积极教育”理念,构建“家文化”教育体系,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将“新劳动教育”和“校本研修”作为学校发展的“两翼”。学校不断引进物联网、AI等技术,逐步实现“新劳动教育+科技教育”深度融合的办学特色。学校通过加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教育,“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突出学科素养和核心价值,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学校在凸显“新劳动教育+科技教育”深度融合的同时,拓展学科体验教育,整合“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学科教学”,基于各学科教学资源广泛开展体验教育,形成多元化的教育内容,开发创新教育课程。学校还不断升级教育信息化支撑环境,借助互联网平台,大数据,电子班牌,AI,VR,5G网络,生态阳光房,蝴蝶谷,互动体验场馆……全方位地展示了附小作为一个具有分析、感知、呈现能力的未来学校雏形。

  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馆校结合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全国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广东省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试点学校”等荣誉称号。

  • 校长介绍
  •   丘远光,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丘远光校长立足深圳教育沃土,至今已从教26年。先后荣获2012年全国课改先进个人、2016年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南粤专家型校(园)长、2020年龙华区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2021年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2021年深圳市“青少年思政工作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2021年3月被郑州大学聘为客座教授及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0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977725
  • 联系电话:0755-27977725
  • 交通情况
  • 地铁:无

    公交:321路、332路、882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学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97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