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景鹏小学



景鹏小学位于新洲路以西,深南大道北侧,地理位置优越。学校创办于1993年9月,为福田区属公办全日制小学。学校占地8999平方米,校舍面积9582平方米,现有31个教学班,1365名学生,80名教职员工,现任校长周元。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本科以上学历7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4人,其中高级教师7人,一级教师45人。具有深圳市“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市级荣誉称号的有7人,福田区“优秀园丁”2人,福田区学科带头人2人,福田区中青年骨干教师15人,福田区名师工作室和各类核心团队成员15人。
经过二十多年发展,景鹏小学已经成为一所基础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教风学风优良的现代化学校。在“德能为本,创新立志”办学理念指引下,学校一直坚持“立德树人”教育目标,注重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以学业质量为标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落实学科课程与特色课程建设,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与综合能力,社会满意度、办学美誉度逐年提高。学校先后通过广东省一级学校、市绿色学校、市办学水平评估、区科学专项督导等多项考核验收,获得市政府效益奖、市体育舞蹈特色学校、福田区篮球训练基地等荣誉称号,是福田区首批科技特色学校、深圳市首批中小学创客实践基地。学校科学、思品等多个教研组先后被评为福田区乃至深圳市示范教研组。近三年来,学校集体以及师生个人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捷报频传,获省级奖项27人次、市级453人次、区级579人次,涌现出了“最美南粤少年”李俊杰等诸多明星学生,成为市民身边的新优质学校。
近年来,学校遵循“依法治校,规范管理,自主发展”的办学宗旨,不断促进学生幸福成长,围绕核心素养培育全面发展的人。积极建构以科创教育为龙头、艺体教育为特色、学科教育为根基的课程体系,积极实践大德育大语文教育观,大力推进传统文化教育和公民素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魂育人。得益于全体师生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学校特色课程日臻丰富和完善,先后开发的人文素养课程有国学、主题阅读、书法、文学社、图书馆课程以及英语配音及外教口语等,创新素养课程有3D打印、小小实验家、无人车、VEX机器人、发明创造等,艺术素养课程有水墨画、国画、软陶、合唱、舞蹈、拉丁、管乐等,身心素养课程有田径、篮球、羽毛球、围棋、国际象棋、健美操等,还创造性地开展了红领巾义卖、安全教育与防近视教育等一系列家校联动课程。学校一年一度的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等七彩节日课程内涵丰富,景鹏好声音、英语趣配音、读书月经典诗文诵读、趣味运动、国旗下成长等主题活动课程异彩纷呈,展现出了蓬勃向上的新活力、新实力、新魅力。  今后,景鹏小学将继续传承“上下一心谋发展,全面振兴提质量”的价值追求,坚持“凭管理出效益,向教学要质量,靠科研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课程改革,盘活课程资源,拓宽教育领域先行示范的渠道,为福田区本真适才普惠的首善教育书写景鹏方案,争创区内一流的品牌学校!
  • 校长介绍

  • 周元,女,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从教二十多年来无论是从湖南调入罗湖,还是从罗湖调入福田,始终不忘初心,在小学语文教学与教育管理领域深耕细作且孜孜不倦,致力于用爱做教育,用心育桃李,不图丰功伟绩,只求问心无愧!广种善缘、广游书海、慎独自省是我的座右铭,作为一名资深的小学教育工作者,我愿一直行走在实践—思考—感悟—提升的路上。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其他
  • 邮编:518034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3908116
  • 联系电话:075583922055
  • 交通情况

  • 乘坐公交车:
    1、b733路,到商报大厦-公交车站下车;2、25路、25区间线、65路、107路、108路、209路、215路、228路、235路、237路、325路、383路、b733路、m372路、高峰专线38路,到鲁班大厦-公交车站下车;3、14路、60路、71路、73路、374路、b613路、k359路、m390路、n9路、高峰专线53路,到商报社-公交车站下车;4、11路、38路、41路、44路、45路、46路、59路、73路、79路、104路、213路、222路、316路、323路、324路、328路、365路、e12路、m369路、m391路、m392路、n13路,到景新花园②-公交车站下车;5、228路,到红荔新洲路口-公交车站下车;\n  6、65路、107路、108路、209路、215路、228路、235路、237路、325路、383路、m372路,到鲁班大厦②-公交车站下车。
    乘坐地铁:
    二号蛇口线,到莲花西站下车,A出口。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