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科源实验学校


  深圳市坪山区科源实验学校坐落在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同裕路123号,校园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现有42个教学班,学生1891人。

  学校践行幸福教育,实行人性化管理,人文氛围浓厚,教职工精诚团结,工作积极进取,教师有幸福感。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学科结构合理。教师作风实,会教书,善育人,懂管理、能科研,敢创新。学校班子和教师敬业爱生的优良师德和尊重少儿传播幸福的教风深受上级和各界及家长的好评。

  【办学目标】让每位孩子享受金色少年的快乐和幸福!

  【办学理念】:践行“幸福教育”

  ——珍视少年生命价值;尊重每位孩子的人格;真正促进每位孩子个性发展

  【一训三风】校训:珍视少儿,成就幸福;校风:微笑待人,追求幸福;

  教风:尊重少儿,传播幸福;学风:自主自学,创造幸福。

  • 校长介绍
  •   汤庆东,男,1967年5月生,广东省梅州市人,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毕业,国家级家庭教育师,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专家和讲师。坪山区名校长,曾任坪山中心小学副校长、六联小学副校长,坪山区德育教研员。2020年4月评为坪山区名校长,2007年、2010年、2017年被评为区优秀校长,2013年7月被评为市“学科教研工作先进个人”,是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入库专家;中国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深圳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编写《坪山新区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手册》、《幸福教育》和《幸福修身》、《家庭教育读本》,编刻《中小学礼仪示范动作》光盘等德育教材。从教31年(坪山22年),培养学生1500多名,家庭教育讲座30场,受益家长30000人次;编写印发的《家庭教育读本》共3000册。龙岗区治安特邀监督员(第一任2007—2009;第二任2010-2011)。是广东省教育厅教育“十二五”规划课题——《创建“幸福班级”,提升学生校园幸福感行动研究》课题主持人。在汤坑小学实施幸福教育,让每位孩子享受金色童年的快乐和幸福,得到教育界同仁和社区家长的广泛认可,《中国教育报》也登载了汤坑小学《幸福教育花正红》的推广文章。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其他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0755-84538561
  • 交通情况
  •   坪山大道横跨学校正前方,西临碧沙北路。周边有一座人形天桥,周边有汤坑站、汤亨花园站等多个公交站台,学校到站台的距离不到20米,经过学校的公交路线有M277、M368、M458、M480、M564、B952等。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