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龙背小学


  深圳市坪山区龙背小学创办于2000年8月,位于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70-1号,是一所校风淳朴、个性张扬、充满无尽创造力的民办学校。2010年通过深圳市一级学校评估,是深圳市坪山区首批荣获民办学校综合质量管理奖的获奖单位。

  校园占地近12000平方米,学校功能室齐全。学校主要分为教学、生活、运动区,校园宽敞,环境幽雅。学校功能设施齐备,拥有多媒体校园网、田径运动场、足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配备了舞蹈室、音乐室、电脑室、美术书画室,图书室、科学实验室、保健室、体育器材室等功能室。

  近年来,我校依托龙山教育集团的办学优势,各级各类的教学竞赛屡获佳绩,教学质量跻身于坪山区前列,办学效益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家长的广泛认可。同时荣获坪山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规范化学校、深圳市达标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坪山区家长学校、坪山区综合管理质量优质奖(现已荣获4次)、坪山区平安校园等市、区级荣誉称号40余项。

  学校坚持以“小教育精培养立特色创品位”为办学思想、以“创办百姓信得过的优质民办学校”为办学宗旨、以“做智慧教师  育真我学子铸幸福家庭”为办学目标、以“真我教育”为教育思想,以“优秀比成功更重要”为学校教育理念,开发了“小龙人”课程,构建了“真我”课堂教学模式,把培养优行、优智、优体、优艺的“真我”少年作为学校的第一育人目标。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龙背小学有愿做铺路石的教育团队和丰富多彩的课程开发与实施,一定会让您的孩子比您更成功。

  • 校长介绍
  •   饶娇英,女,福建省古田县人,本科,1999年参加工作,在原籍学校工作期间曾担任过少队辅导员、教导主任、校长等职务,也曾多次获得吉巷乡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教师、古田县先进教师等光荣称号。2005年加入龙山教育集团麾下的龙山学校,工作12年间担任过:教研组长、教务员、教导主任等职务,获得坪山街道优秀班主任、坪山区小学语文学科教坛新秀、坪山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坪山区优秀校长、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撰写的论文多篇在省市区获奖,申报的课题获得市重点课题立项多项。2015年6月调任龙山教育集团麾下龙背小学担任校长至今。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0755-84641402
  • 交通情况
  •   附近有三洋湖和谷仓吓站两个公交站台,818、365、M546经停三洋湖、谷仓吓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书杂费统一合并在学(杂)费中。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小一学费(含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5100/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坪山区坪环学校等1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30 号)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深圳市坪山区龙背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坪发改〔2018〕149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