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立才实验学校


  一、基本概况

  立才实验学校由广东省惠来县政协委员简宝顺先生独资创办,于2006年10月经宝安区教育局正式批准集小学、初中为一体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坐落于沙井民主大道21号。学校占地面积25002平方米,建筑面积25600余平方米,现开设7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500余人,教职员工200余人。

  办学近15年来,在学校董事会的持续投入下,硬件设施设备先进,管理架构合理,师资队伍雄厚。以“依法办学,科研兴校”为宗旨,学校秉承“立德树人,卓育英才”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求生存,特色促发展”的办学思路;以德育安全管理为常规主线,注重家校联合,狠抓校风、学风建设,锲而不舍地向教学要质量,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多次表彰,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2010年6月我校顺利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评为市一级学校; 2011年12月顺利通过宝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评为“双优学校”;2012年9月荣获宝安区教育局“初中教学进步奖”;2015年6月,顺利通过宝安区民办优质化学校评估;2019年1月通过“广东省标准化学校”评估。

  学校董事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伴随着教育发展的趋势,不断调整思路,用意志和行动凝成“脚踏实地、奋力拼搏的创业精神,肝胆相照、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整体推进 “人人有素养的养成教育,个个有特长的特色教育”,努力实现学校“由普及教育向优质教育跨越,由普通学校向精品名校跨越”的目标,更多更好地回报社会,服务家长,惠及学子。

  二、课程设置

  1.学校按照部颁计划开齐开足所有义务教育课程。

  2.开齐开足广东省教育厅审定的地方课程。

  3.学校校本课程开设了“经典国学阅读”,武术特色课程,是宝安区“传统体育特色学校”。

  三、学校教科研成果

  1、区级课题已结题课题有,《如何提高教师的教研能力》《激发初中生学习动机的研究》《基于提高小学生在语文课堂记笔记的有效性研究》《基于提高民办学校小学生课堂学习潜能开发的有效性研究》

  2、正在研究中课题《生活化教学在小学高段数学课堂中的应用》

  • 校长介绍
  •   许先荣,男,湖北省仙桃市人,生于1969年5月2日,华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1988年6月毕业于湖北省仙桃市师范学校,同年8月参加教育工作,1994年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历任湖北省仙桃市陈场镇坡场中心学校教导主任、副校长。2002年从事民办教育工作,历任深圳市宝安区万安学校副校长,东莞市大岭山星塘学校校长,惠州市博罗县园洲东晖学校校长,2019年2月任深圳市宝安区立才实验学校校长。从事教育工作34年,1998年获中国教育学会全国中小学教师下水文比赛国家级三等奖,先后十余次获县(区)镇(街道)级各类荣誉称号,三次获县(区)级优秀校长荣誉称号,五次获镇(街道)级优秀校长荣誉称号。

  • 招生文件
  •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者: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二、注意事项

      (二)民办自主招生家长端网址

      小一:

      https://zs.baoan.gov.cn/visitbambxyjz

      初一:

      https://zs.baoan.gov.cn/visitbambcyjz

      三、需提交的资料

      家长在网上申请后,请带相关资料来学校初审(时间:2021年8月7日-2021年8月12日):

      (1)网上申请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2)身份证明:学生出生证,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及关注“深圳公安”查询居住证“有效”状态截图打印。

      (3)住房证明: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一年有效的居住信息登记;

      (4)社保证明:参保人参保证明,(社保需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5)全国学籍卡。(申请初一学位的学生)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4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245619
  • 联系电话:0755-27245619
  • 交通情况
  • 公交:337路、338路往海上田园方向,在立才学校站台下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1-3年级:4850元/生/期;4-6年级:3700元/生/期;7-9年级:5600元/生/期

    ●收费依据:
    小学一至三年级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发改〔2019〕640号)。收费时间:此收费从2019年6月14日开始执行。小学四至六年级收费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龙山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宝发改【2018】249号)。收费时间:此收费从2018年秋季开学起开始执行。初中一至三年级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发改〔2019〕640号)。收费时间:此收费从2019年6月14日开始执行。上述学杂费均含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不含校服费。除上述收费项目外,学校不得另立项目强制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性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24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