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中学


  美丽的龙华街道中心区,紧邻景色宜人的龙华公园,一座建筑风格雅致,校园环境优美的学校悠然屹立,这就是——龙华中学。龙华中学创建于1956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在65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了“自强 弘毅 担当 创新”的校训精神,积极向未来,如今已成为龙华区第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践行“文化育人、和美治校”的价值追求,致力把龙华中学办成一所文化有根基、办学有特色、创新向未来的高品质学校而不懈奋斗。龙华中学办学核心理念就是“和”,核心表达就是:文化育人,和美治校。学校文化愿景就是:和而不同,美美与共。育人目标就是:积极践行“和”文化理念,在“和润”德育、“和融”课程、“和悦”课堂、“和畅”治理、“和慧”团队、“和乐”社团文化的浸润中,为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提供土壤,适性扬才,合力形成“和合”教育共同体,共同打造“和美”教育生态,努力培养立德笃行、儒雅博艺的和美少年。2002年龙华中学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2005年、2007年学校初中部、高中部相继通过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估验收。

  • 校长介绍
  •   郑武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9月出生,四川遂宁人,大学本科学历,西南师范大学毕业,生物系生物专业。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2月从观澜中学调入龙华中学任副校长,现任龙华中学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并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他从事教育工作36年,担任基层党建工作负责人12年,始终坚守教育初心,不忘育人使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交出了一份践行初心使命的合格答卷。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9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107298
  • 联系电话:0755-28107298
  • 交通情况
  • 地铁:四号线龙华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高中教育阶段:深圳市物价局深价[2001]49号、深价联字[2002]37号、深教[2017]55号文件,高中普通生学杂费收费标准为1131元/生/学期,住宿费为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省一级高中每生每学期1131元。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具体见附件

  • 资助奖励(国家)
  •   1.项目名:免学费,申请条件:

      (1)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或低保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困境儿童),或残疾学生,或深圳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项目名: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3.资助申请流程:(1)教育局发送通知给各学校;(2)学校德育处负责人发送通知给各班主任;(3)各班主任发送通知给各位家长;(4)符合条件的家长提交资料;(5)班主任审核原件签字后交至德育处负责人审核;(6)德育处负责人填写国家资助网系统及电子表格,发送电子资料到教育局负责人,并将纸质资料送至教育局。

      4.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4)困难证明(含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5)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银行及支行)

      5.资助联系方式:075528106731

      6.评优奖励办法:年级主任、班主任审核,德育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