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外国语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外国语学校是原福兴小学的基础上经过宝安区教育局批准升格为一所九年一贯制集走读和寄宿为一体的双语教学实验学校。学校位于立新湖西畔,门前湖清水碧;北邻宝安大道,交通便利;校内樱花、桂花、紫薇四季争艳吐芳,楼宇错落有致,空中花园小桥流水,环境优雅,钟灵毓秀,被誉为公园里的学校。

  学校占地53795平方米,建筑面积52489.7平方米, 总投资八千多万元。学校布局合理,起点高远,按照省一级学校的标准,配有专用的多媒体课室、国学室、历史室、美术室、科学实验室等各种功能性用房260多间,可为社会提供6000多个优质学位。

  学校现有130多个班级,在校学生6000多人。教职工总人数5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390人,外籍教师10人。本科学历达95%以上,研究生学历达5%。

  学校秉承“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现代文明人。”的办学宗旨,坚持“尊重差异,开发潜能,多元发展”的育人原则,实行以国家课程为主导、校本课程为辅助的教育教学模式。重点打造“德育--国学礼仪、学科--英语交际、体能--太极强身、后勤--自助星吧、综合--艺术修养”五大素养课程。

  学校开办以来,教学质量稳步上升。2018年我校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市一级学校的评估验收。2019年又通过了宝安区优质化民办学校的验收。

  学校重视学生综合素养的训练,自开办以来,师生共获得国际级奖项3人次,国家级别奖项3人次,省级奖项3次,获区级以上奖项500多人次。

  • 校长介绍

  •       肖红月 ,男,1967年5月出生,湖北省仙桃市人。9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中学校长上岗证。

      1986年9月步入教坛,分别担任过公民办中小学主任,校长等职,是仙桃市小语第一任骨干教师,仙桃市语文学会会员。在2000年4月《仙桃日报》上有本人的专题报道,

      2002年7月底任深圳市富源学校总校行政办公室副主任,是《富源文武学校》校报的执行主编,是富源教育丛书《脚印》编辑、是《心雨》的编审。

      2003年12月加入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从师范至今在《师范生周报》、《琴江文艺》、《仙桃日报》等市、省、国家级别刊物上发文章30多篇。

      2008年进入东莞名可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石碣勤径学校任校长兼高中筹建办主任,2010-2014年8月任东莞市北大学园博雅外国语学校校监,兼副校长,完成了学校市一级学校的评估。

      2014年4月-2016年创办了东莞市东晋实验学校任校长。

      2016年9月—2018年8月任阳江市阳西贝斯特外国语学校总校长。(学校设有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国际部、研究生班)

      在广东工作的十六年间,先后创建了东莞市东晋实验学校、广州市增城区东园学校、阳江市阳西县贝斯特外国语学校。从校园文化的布局、班子的组建,招生的策划、教学的设计与管理以及市场的经营都有一套高、精、细的流程。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其他
  • 邮编:518102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3211171
  • 联系电话:0755-27399388
  • 交通情况

  • 地铁:11号线福永站D出口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下述学杂费含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不含校服费

    ●收费依据:
    见学杂费收费依据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老生一至三年级收费标准:6800元/·学期
    小一、初一年级新生收费标准:小学8200元/·学期;初中905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150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按照新老生住宿费统一标准。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399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