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大冲学校


  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大冲学校简介

  学校类型: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地    址: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发路36号

  学校概况

  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大冲学校是隶属于南山区教育局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其前身为,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小学。大冲村旧城改造,在原址成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入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实行授权制的集团化办学。学校设置为小学初中两个学段,可容纳近2500名学生。学校位于技园中区铜鼓路西侧,高新科技园的核心位置。

  办学理念

  学校的办学思想为“精致育人”,在“像树一样成长”的办学理念下,践行“办学术型卓越学校,育国际化创新人才”这一教学目标 。学校着力培养学生有“一副健康身心、一个良好习惯、一身国学传承、一种创新特质、一门艺术素养、一生导师引领”的未来人才。致力于打造一所与世界级滨海中心城区相匹配的高品质、有特色的品牌学校。

  办学特色

  文化引领发展,创新提升品质。学校推行年级组“3H”(“3H”:harmony和谐,happiness快乐,high-efficiency高效)管理模式,打造“绿色课堂”的课堂文化。构建多方向、多层次、多维度的“体验式生活德育”立体化德育网络。倡导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的“四欣赏”的校园文化。建立“像树一样成长”的课程体系,通过“八大学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在集团““1+X”的理念指导下,形成了英语教育和羽毛球的品牌特色。

  师资队伍

  学校在校领导的引领下,教师业务精良、师德高尚,形成了一支凝聚着“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务实高效”大冲精神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92人,其中硕士学历教师45人,区级以上骨干教师33人,半数以上教师获得全国、省市级以上荣誉。

  设备配备

  学校总占地面积22384.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96.45平方米,绿化面积10073.12平方米,学校有彩虹剧场、阶梯教室、校园电视台、英语特色教室、资源教室、录播室、语音室、阅览室、劳技教室、心理辅导实、3D实验室、羽毛球馆、美术室、音乐室、舞蹈室、未来教室等功能室36间。

  主要荣誉

  学校荣获  “全国基础教育名校”、“全国百所体育传统项目(羽毛球)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高水平运动项目学校(羽毛球)”等荣誉。

  • 校长介绍
  •   杜平,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1995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参加工作,2010年3月,深圳大学师范学院“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生班毕业, 先后担任过南山外国语学校德育处主任、初中部主任、高中部主任,校长助理,2012年8月任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高新中学副校长,2015年8月任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大冲学校校长。曾获南山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南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57
  •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6900028
  • 联系电话:0755-84355499
  • 交通情况
  •   地铁:1号线罗宝线高新地铁站B出口

      公交:B608、B684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