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文华学校


  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文华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创办于1995年。作为南外集团发源地、发祥地,历经26年的办学探索,现已发展成为深圳一流、全国知名的基础教育领先名校。她坐落在号称深圳硅谷的南山高新科技园区中心区,开拓、创新、进取成为发展基因。

  文华学校占地面积2.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7612平方米。校区1个,教学班58个,学生2655人。现有专任教师162人,包括北京大学等名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55人、博士1人。其中高级职称35人,中级职称108人;区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33人,集团及以上名师工作室6个。在集团“精致育人”办学思想及“像树一样成长”办学理念的引领下,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八大素养,“两语(英语、法语)、两院(少年创新院、少年艺术学院)、两传统(国学、书法)、一球(足球)、一课(英语电影课)、一平台(智慧校园平台)”特色鲜明。近年来,文华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基础教育名校 ”、“全国电影课示范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示范学校”、“ 广东省绿色学校 ”、 “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深圳市中小学在线教学先进单位”“深圳市首批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深圳市2018年度最具影响力学校”、“深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中小学在线教学先进单位”、“深圳市教育创新示范学校”、“深圳市科创特色示范学校”、“南山区国际理解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

  文华学校一直以培养学生的八大素养为抓手,注重培养学生的英语、科技、艺体特长。学校创新和发展彩虹外语教育模式,在全国首创英语电影竞聘校本课程,并率先在全市小学开设法语课。我校在南山区第一届和第四届中学生英语诵读比赛中均获特等奖,学校少年创新院在第二届深圳学生创客节scratch 创意编程大赛中分获一、二等奖,在南山区首届FGF无人机趣味大赛中勇夺冠军,多名学生当选南山区少年创新院士。少年艺术学院管乐团在深圳市举办的“金斑马六超级盛典”活动中荣获“最具团队实力奖”。芭蕾舞团在第十届国际青少年艺术节上获得金奖。少年体育学院成绩显著,我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阳光体育班级足球联赛示范校、深圳市传统项目(足球)学校、深圳市校园足球优秀组织学校。2020年11月11日,我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这是继2016年荣获“全国足球特色学校”之后,我校荣获的又一项“国家级”的示范校称号。

  • 校长介绍
  •   胡丹,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文华学校党总支书记、文华学校校长。从教33年,中学高级教师,广东省高中语文骨干教师培训班成员,南山区人民政府督学,南山区中学语文理事会理事。长期在一线教学与课改,谙熟十二年基础教育教学规律,特别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养成与可持续发展,具有浓郁的教育情怀,多次获评深圳市优秀班主任、市高考先进个人、区优秀校长、区优秀教师、区优秀党员等。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南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57
  •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6952886
  • 联系电话:0755-26950839
  • 交通情况

  • 地铁:高新园1号线   公交:沙河西路铜鼓天桥站、科技园1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