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同心外国语学校


  深圳市坪山区同心外国语是区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校于2014年,位于坪山区锦绣中路3号,美丽的聚龙山公园北侧,占地面积为6.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1万平方米。学校现有97个行政班级,在校学生4600余人,教师303人;其中正高级教师2人,特级教师3人,省、市、区名师、名班主任共12人。

  学校坚持对标世界一流学校办学方向,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博物学习空间和友善成长空间,秉持“以课程建设引领学校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悦纳自我、关爱他人、理解世界、勇于行动、有一艺之长的社会参与者。

  • 校长介绍
  •   邢向钊,坪山区同心外国语学校校长。华东师范大学生物学全日制本科毕业,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致公党,历任致公党深圳市委常委、罗湖区副主委,致公党广东省文教卫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文体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1年4月至2017年7月任深圳中学副校长,2018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坪山区外国语学校校长,在教育教学和行政后勤管理第一线历练15年。

      获评“禁毒03工程先进个人”称号(2004年);“首届全国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博览会”优秀成果奖(2005年);《在社会中开阔眼界,到实践中提高素质》获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二等奖(2006年);作为政协委员,执笔撰写的《关于罗湖区教育用地规划及建设的调研报告》获优秀提案(2013年);论文《教育变革,每个人都可以大有作为》,及《未来学校(高中)校园建设研究》获评优秀论文(2014年);获评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2017年);获评中国致公党深圳市委员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2020年);在2020年坪山区政协大会上作“关于高标准高品质打造坪山养老院的建议”发言(2020年);在2021年坪山区政协大会上作“关于谋划利用坪山碧岭鹏茜矿地下庞大空间,打造知名地下旅游城的建议”发言(2021年)。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其他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0755-89366752
  • 交通情况
  •   公交:

      1.“坪山外国语学校”站台:M439路、B675路、M443路、M384路、802路、B761路、B950路、M327路、B951路、M571路。

      2.“聚龙山北门”站台:M478路、M325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