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学


  深圳市坪山中学位居红色革命东江纵队司令曾生的故乡,雄踞巍巍马峦山脚下,傍依蜿蜒流长的坪山河,背依坪山区的高科技大工业区,是一所具有革命传统和求实创新氛围的现代化学校。学校前身为1949年创办的力行中学,1952年迁入现址,后易名为坪山中学。学校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39平方米,绿化面积13935平方米,现有38个教学班,1984名学生,教职工151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13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学历128人,大专学历13人,特级教师1人,市级名师3人,区级名师20人。学校现有主教学楼1幢、华侨教学楼1幢、实验大楼1幢、行政办公楼1幢、300m塑胶跑道运动场一个、1200人体育馆一座、室外塑胶篮球场4个、普通教室38间、各种功能室23间,相关仪器贮藏室及库房25间。学校现有藏书50240册,生均25.3册。

  • 校长介绍
  •   赵大运,坪山中学校长,民盟盟员,教育硕士,中学高级教师,全国科学教育先进个人、全国素质教育先进个人,深圳市优秀督学,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个人,坪山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坪山区优秀督学,11次获得“龙岗区优秀教师”“龙岗区优秀班主任”称号。坪山新区中学数学学科带头人。深圳市第五、六届人大代表,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坪山区一届人大教科文卫侨委员会委员、坪山区一届人大财经委委员。民盟直属坪山支部主委。

      生命不息学习不止。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中山大学数学系就读,后获硕士学位。曾任坪山高级中学教学处主任,坪山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副主任,坪山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11年在深圳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参加第21期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培训班;2012年3月—2012年7月参加深圳市教育系统第19期海外学习班赴美圣文森山大学学习;2019年在北京大学参加坪山区校长培训班学习。

      诲人不倦科研不断。曾连续三年中考获龙岗区第一名。培养了龙岗区第一位清华学子。培养学生获得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主持参与国家、省市区课题《生态体验:培养健康人格的德育模式研究》《几何画板在中学数学中的应用研究》《城市化进程中中小学教学管理科学性研究》等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中小学教师做科研并不难》等文章10多篇。执教的课例在2012年深圳市中小学优质课例视频资源征集及展播中获得“优质课例视频质量奖”。2015年微课《利用全等三角形测距离》入选北师大教材配套光盘。2016年论文《教师成长的有效路径》获坪山区“新教育杯”论文比赛一等奖,教研成果《初中数学中考专题复习评价》获坪山区教研成果校本课程类一等奖。

      关注民生参政议政。作为民主党派负责人,所提的有关民办教育、学前教育、交通、社会建设等多项建议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将深中引入坪山和将深圳师范大学布局到坪山的建议得到市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深圳市六届历次人大会议上,分别提交了《关于提高深圳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建议》和《关于在坪山布局市级重大文化设施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建设的建议》《关于依托深圳萨米医疗中心,建设全新机制医学科学院的建议》等十三件建议,推动了深圳学校建设标准的提高、坪山高新园区成为两大核心园区、深圳自然博物馆、全新机制医学科学院等重大项目在坪山落地。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0755-84601307
  • 交通情况
  •   公交:M357马峦居委下车;818马峦居委下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