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第二小学


    深圳市松岗第二小学创办于2011年9月,是一所规划合理、办学起点较高的公办全日制小学。学校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旁,占地面积26748.27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14950.35平方米,包括4层教学楼、5层综合楼、体育馆、200米跑道田径场、后勤服务楼及配套设施工程。学校改扩建工程于2021年6月动工,工期为2年,新建项目包括两栋教学楼、一栋体育综合楼、一栋后勤服务楼、风雨连廊、两层地下室停车场。建成后学校的办学规模为60个班,总建筑面积为50920.15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35969.8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143人,其中专任教师134人,各学科专任教师足额配齐。教师队伍学历结构符合要求,学历达标率100%。学校目前共有4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260人。

    学校“以文化引领发展、以课程提升品质、以特色铸就卓越”的可持续发展治校方略,秉承“生命教育”核心办学理念,以培养人格健全、博学多艺、自信勇敢的未来公民为己任,践行“生命不息,积健为雄”的学校精神,以“制度、温度、精度”实施学校管理,树立校园“正气、勇气、朝气”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人文、智慧、活力的悦动学校”。

    校训: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校风:阳光向善  敦行致远

    教风:厚生乐教  博学善导

    学校学风:善思明辨  乐学力行

    学校环境优美,教育教学设施齐全。先后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深圳市“平安校园”、“深圳市‘家校警’交通护航队标兵学校”、宝安区“文明校园”、宝安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2019年度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宝安区新教师培养先进单位”、“2020年阅读推广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宝安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宝安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幸福教工之家示范校”等。近三年来,学校取得区级以上师生获奖达1070人次,其中国家级奖项143人次,省级193人次,市级187人次。松岗第二小学赢得了社会和家长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 校长介绍
  •     庄飞翔,男,汉族,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小学数学高级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宝安区小学数学学科评委库、宝安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宝安区硕士研究生人才库成员,宝安区师培教师、网培助学导师,主持并完成多项市、区级课题研究,十余篇论文发表于各级报刊杂志。2018年3月始任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第二小学校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5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9626733
  • 联系电话:0755-29626733
  • 交通情况

  • 松岗第二小学公交车站是深圳交通网络重要站点之一, 经过松岗第二小学的线路有655路公交线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09】2137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借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09】2137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借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一、对象及必备条件: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三、资助申请流程:

        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

        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或学生服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给家长或学生。

        四、联系电话:0755-2962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