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


  深圳实验学校创建于1985年5月3日,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由政府举办的首所公办学校,系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广东省首批一级学校,所属高中部系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深圳实验学校是一所各学段相互衔接、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大型的实验性和示范性学校,目前拥有六个公办学部(小学部、初中部、中学部、坂田部、高中部、光明部),共有教职工约一千二百余人,在校学生过万名。现任党委书记、校长衷敬高。

  • 校长介绍
  •   衷敬高,中共党员,中学德育高级教师。首批广东省基础教育名校长,深圳市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2014年1月起任深圳实验学校校长,党委书记,深圳实验教育集团管委会主任。此前曾任江西省吉安师范政教处长,深圳明珠学校校长,罗湖区翠园中学校长、党委书记,2007年调任罗湖区主管业务副局长,2010年出任深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创校校长,是多年的“罗湖区优秀校长”,“罗湖区十佳校长”,“深圳市优秀校长”,首届深圳市名校长,并于2006年获首届“广东省基础教育名校长”称号。在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实施课程改革、创新人文教育,促进区域教育整体协调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引起广泛关注,取得了社会广泛认可。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28
  •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3285733
  • 联系电话:0755-83285733
  • 交通情况
  •   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

      地铁:3号线通新岭站D出口。

      公交线路:10、12、13、25、59、64、67、105、108、225、K105、228、243、303、311 妇儿医院站下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一、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