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


  学校积极构建“1+X”课程体系, “1”即国家课程, “X”是校本课程,由必修的拓展课程和选修的活动课程组成。

  拓展课程丰富多彩,多元化的课程设置旨在提升学生素养,彰显学生特长。活动课程则采用“课程自选超市”的形式,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特长等综合因素评估,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课程加入,或是自主申报创设课程。目前校园开设机器人、航模、创客、田径、棒垒球、足球、剪纸、陶艺、合唱、舞蹈等活动课程数十门,进一步拓展学生全面发展平台。

  创新引领,敢想善为,学校致力研究九年一贯制“5.5+3.5”学段重构,探索“贯通式”教学管理模式,倡导“问题导向、自主探究、小组合作、发展思维”的课堂教学思路, 试行走班制、分层教学,创建出一套适合中小学生发展的教学体系,效果卓然。

  学校致力培养具有科学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教育部子课题为引领,面向全体学生打造有效的浸入式情景学习模式。 英语教学,有效提高了学生的语言水平, 促进了学生的多元智能发展。 与此同时, 学校以“教授导师伴成长”课程、院士讲学 系列课程为重点,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和综合实践的育人作用;借助哈工大的理工、科技优势和深圳大学城的优质资源, 设立“研学基地”,组织 “博士讲堂”等活动,致力于“哈工大功夫”课程开发实施, 让哈工大的优秀学子参与学生思想、心理、 学业辅导等事宜。

  十年磨一剑, 如今,学校已形成国学教育、软式垒球、足球校园、科技校园等办学特色,继往开来, 在不断完善校本课程的基础上, 学校将重点开发科技创新类课程,开设科技大讲堂,开展科技创新教育,以课题为引领,指导师生科技实验项目, 形成科技校本课程品牌。

  学校致力培养“明德至善、学有优长”的学生。 建校以来, 学校秉持“让每一朵花都绽放”的办学理念,聚焦八大素养, 构建“绽放教育”德育工作体系。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重大节日为契机, 学校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强化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弘扬传统文化教育引进中华孔子学院的优质资源, 以国学为抓手,构建德育体系。 此外, 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深爱广大师生喜爱。 同时,高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旗帜,组织师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在实践中奉献、成长。学校以 “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为宗旨, 巩固优势,立破并举,勇于创新,成就优秀学子。 近年来, 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崭露头角, 获奖百余项,收获颇丰。

  传承百年名校优秀基因, 紧抓创新之都发展机遇,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必将成为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深度融合的先行示范点,成为高质量、科技型、国际化的区域品牌学校。

  不负韶华,只争朝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将勇攀教育高峰,奋力打造育人摇篮,向着未来,再出发!

  • 校长介绍
  •   刘振坤,1965年8月出生,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任教。曾获吉林省优秀教师、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南山区优秀校长等称号。曾获东北地区青年教师优质课一等奖、长春市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最佳奖。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南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55
  •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6580131
  • 联系电话:0755-86580156
  • 交通情况
  •   地铁:7号线桃源村站

      公交:桃源村东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