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学校创建于2018年9月,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华玺路1号,是由龙华区教育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与深圳外国语学校合作办学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区属公办学校,用地面积30693.11㎡,建筑面积41305.01㎡。学校现有学生1595人,专任教师108人。

  一、办学理念

  学校办学理念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基。

  学校尊重当代人才发展规律,致力让学生成为“五品”人才,即责任担当者、学业驾驭者、终身学习者、问题解决者、坚持运动者、优雅生活者,让学生以健全和优质的人格成就当下,赢得未来,造福国家社会。

  二、学校特色

  学校秉承“打造赋能课程,实现优质教育”的课程理念,坚持“立足实际、从问题出发、以学生的需要为本、补充和拓展国家课程”的校本课程开发原则,从课程内容多元、课程结构立体、课程评价科学三个维度建构课程体系,以三大核心“学习能力、团队精神、责任意识”、九大素养“倾听、思考、表达、分享、合作、包容、关爱、感恩、创新”为师生赋权增能,构建多元领域、多元层级的“赋能课程体系”,覆盖到学生成长的诸多领域。

  1.赋能校本落实五育并举

  建校以来,学校的赋能课程不断丰富,持续提升课程的专业化、体系化程度,着力打造深外好课堂。截止2020-2021学年,学校共开展了四大类共64种赋能校本课堂,包括14个小学精英社团,18门小学活动课程、18门初中文化拓展课程及14个艺术拓展社团,全面覆盖学生成长的各类领域。三年来,学生共获得各类荣誉445项,其中国家级129项、省级47项、市级145项、区级124项。

  2.外语特色孕育国际视野

  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学校致力于培养中国心灵与国际视野兼备的学生,学校开设多语种课程,涵盖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语种,把“人文性”与“工具性”紧密结合,丰富多彩的社团课程把世界带入课堂,让课堂与生活联接,让学生和国际接轨。

  3.赋能文化滋养丰富心灵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品牌创建,力争构筑校园文化建设新格局。体育节、外语节、辩论节、科技节、艺术节、美食节是龙华学校的六大校园文化精品活动,是学校为学生全面发展精心搭建的有利于他们锻炼自我、展示才华的平台,助力学生塑造全面而完整的人格,为幸福生活筑基。

  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3人,特级教师4人,省级名师5人。学校累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从市内外选调优秀教师21人,学校集聚后备力量,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香港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全国重点高校、海外高校选拔了48名充满活力、各有所长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北京大学博士生2人,复旦大学博士生1人,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高达近90%。

  四、主要荣誉

  办学三年来,在赋能教育理念的引领下,学校蓬勃发展,师生快速成长,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全区前列。三年来,学校集体及师生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荣誉和奖励612项,其中教师共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158项,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436人次。学校先后获得“广东省绿色学校”“龙华区优秀党支部”等一系列省、市、区级荣誉或称号。2021年首届中考取得开门红,成绩亮眼。2021年1月,深圳市教育局局长陈秋明在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学校接受深圳卫视的采访,对我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 校长介绍
  •   杨忠南,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

      1992年到深圳外国语学校工作,担任多年班主任,2004年至2014年任年级组长,2014年至2020年任教务处副主任、主任,2019年至2020年兼任高中部文理书院主任,2020年8月至今任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学校执行校长。

      在深外任职期间,他能将学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具有开拓精神和创造性,业绩突出:培养了外语学校第一个中考状元;学生有八十余人考上清华、北大;曾被评为“南粤教坛新秀”“外语学校建校十年优秀园丁”、深圳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深圳市教育局评为“高考工作先进个人”。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9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100052
  • 联系电话:0755-28100052
  • 交通情况
  • 地铁:临近地铁4号线和6号线的深圳北站

    公交:81路、M207、M533、M459龙悦居三期站;60路、75路、E37、M365、M385龙悦居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1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