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福城校区


  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成立于2016年9月,是龙华区委区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区属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外国语学校。于2022年7月成立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含观湖校区、高新校区和福城校区。福城校区位于龙华区观澜大道与规划茜田路交汇处西南角,总用地面积24478.2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9937平方米。

  龙外教育集团秉承“办有意思的教育,育有情怀的人才”的办学理念,建构“源文化”办学机制,打造“源动力”课程体系,致广大而尽精微,教育教学质量健康发展。集团先后获评“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第二批全省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校”“深圳市教育改革创新领跑学校”“深圳市最受关注新锐学校”“深圳市国际化典范学校”“深圳市线上教育先进学校”“深圳市儿童友好型学校”“深圳市少先队先进学校”“龙华区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龙华区质量进步奖”“龙华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集团办学事迹被央视、学习强国、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报等数十家主流媒体多次报道。

  截至2023年,龙外学子在国家、省、市、区级比赛中获各级奖项5600余项,模联社团4次摘得省市级团体冠军,艺术体操队享誉省内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摘得60余枚奖牌,爱之翼舞蹈团四登央视,原创舞蹈作品获得十二项省市级奖项,人工智能社团获得金奖,学校获评国家级“青少年人工智能编程水平测试人才培养基地”。

  通过课程育人体系的精准设计、教师人才梯队的科学组合,龙外教育集团将实现不同校区的差异化布局、特色化孵化、集群式生长,凸显新校新办的后发优势和集团化发展资源优势,优化龙华北教育生态环境,打造深圳北教育高地,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

  • 校长介绍
  •   李渝忠,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深圳市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党委书记,中学高级教师,深圳市督学,曾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工程”名校长培养对象、广东省名校长工作室优秀学员、南粤专家型校长、“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十佳校长”、“龙华区优秀校长”、“龙华区名校长”、“深圳市优秀中小学校长递进培养工程对象”、“龙华新区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龙华区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龙华区未来教育家航标工程培养对象”、“龙华区优秀共产党员”、“闪亮龙华人”等荣誉。

      徐乐乐,深圳市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深耕教学一线,教学成绩及教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是深圳市骨干教师、龙华区学科带头人。曾获教育部“优课”、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广东省优质课竞赛二等奖、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龙华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何振永,深圳市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副校长、福城校区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深圳市龙华区骨干教师,曾先后获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设计与教学论文评选一等奖、深圳市高中生物实验说课比赛一等奖、深圳市中小学教师技能大赛二等奖、深圳市优秀教师、龙华区优秀教师等荣誉。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00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989901
  • 联系电话:0755-27989901
  • 交通情况
  • 地铁:4号线茜坑地铁站

    公交:茜坑地铁站、龙光玖誉府公交首末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报条件:(1)生活费补助:①具有全国正式学籍的在校生;②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2)学生服费资助:①深圳户籍;②低保或残疾

    2.资助申请流程:①学校统计全国学生资助系统的中央下发名单,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同时面向全校学生发布问卷,筛选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通知其准备申请材料;②由家长向学校提交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③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审核通过后资助金直接拨给申请人账户。

    3.资助所需材料:①《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表》;②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等证明材料;③深圳户口本、身份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98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