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小学


  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小学创办于1952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现校园占地1332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468平方米,全校共36个教学班,专任教师95人,学生1419人。

  学校坚持以“培养美好生活的创造者”为目标,以“坚持不懈、梦想成真”为校训,以培养学生“健康、担当、自信、创新、尚美”的品格为抓手,建构“盐?港”教育课程体系,实施综合素养提升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自2008年9月独立办学以来,学校先后获得广东省艺术特色学校、深圳市足球特色学校、深圳市好课程优化项目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防范地质灾害示范校、广东省“三八”红旗单位、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广东省优秀少先队红旗中队、等荣誉称号。

  • 校长介绍
  •   校长索曼莉,女,1970年7月出生,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深圳市师德标兵,盐田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盐田区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盐田区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盐田区第三、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区第四届、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深圳市委员会委员,民进深圳市盐田区总支部副主委。2010.4-2017.7月任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副校长,2017.7月起任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小学校长。

      新起点,新使命,新征程。作为盐港小学新一任校长,对于盐港小学未来的发展,她提出“凝心聚力传承发展,坚持不懈梦想成真”的指导思想,我们坚守教育的良知,遵守常识,以教师为本,立德树人,激发每一个生命潜能生长,携手开创学校发展新征程。她期待在这里,所有的孩子离开学校时都已养成了美好的品德和社会责任感,长成了一副强健体魄;培养成终身阅读的爱好,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习得艺术才能,培养成了热爱美创造美的艺术素养;学会基本的生活技能,培养了创新和实践能力;学习了国际理解教育,具有强烈的国家认同感和开放的国际视野。盐小六年,通过适切的课程和教育教学活动,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孩子们未来成才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教育是爱的事业,此生情倾教坛,无怨无悔。来了,就是盐小人, “盐小人”是这个学校的所有师生共同的称谓。凝心聚力传承发展,坚持不懈梦想成真。站在盐港小学新一轮发展的平台上,我们一起努力!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盐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83
  • 上级主管部门:盐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5208129(德育处)
  • 联系电话:0755-25202872(教务处),0755-82633453(校办)
  • 交通情况
  •   学校地处盐田中心区,近靠盐田港,毗邻大小梅沙和三洲田。交通便利,乘坐85路、205路、358路、363路等公交车,到北山路口下车,即可顺畅到达。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1.每学期注册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证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2.每学期注册前6 个月内领取了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3.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子女;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72 号)的有关规定,领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居民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下列资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深圳户口本; 3.学生身份证; 4.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所有证明材料由学校验原件。

      (二)学校负责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填写《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2)、《义务教育原工程兵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3)、《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4)、《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经费汇总表》(表5)。学校将上述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减免费用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区财政及时核拨给学校。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2)

      3.《义务教育阶段原工程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3)

      4.《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4)

      5.《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经费汇总表》(表5)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26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