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云海学校


  云海学校是盐田区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是盐田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完善教育体制机制,激发教育发展更大活力,形成教育内涵发展巨大内驱力的“十三五”规划中的重大举措。在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在有温度、有人性、有故事、有美感的新样态教育理念下,云海学校努力建设成为一所探索科技创新教育的智慧校,一所教育综合改革的九年一贯制试验校,一所特色鲜明的深圳品牌校。

  盐田区云海学校创办于2017年9月,地处梧桐山畔,自然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是盐田区第一所现代化、高起点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总投资1.8亿元,占地面积30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班,其中小学24个班,中学12个班,共计1680个学位。开设44个教学班,接收2009名学生,极大地缓解了盐田片区学位供需矛盾。学校以高质量、高规格、高标准为办学追求,广纳贤才,全校有155名教职员工,专职教师137名,硕士率达 40%,30%来自 985、211院校。其中年轻教师居多,男女比例均衡,构成了一支富有朝气、执行力、创新力的教师队伍。学校拥有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配备齐全的多功能现代化教室、全区最多的未来教室,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的培养。

  学校以“教育成就人生幸福”(幸福教育)为办学理念,以“让世界因我而更美丽!”为校训;培养“力行 分享 从容”之校风,“专业 共进 创见”之教风,“探究 自主 个性”之学风。以深入推进盐田区面向未来教育的学习方式变革为重点,以“一中心四研究所”的建设为突破口,以实践新样态教育为主题,以教育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明善德育”引领学生综合素养提升,以“科创教育”为办学特色,落实有云海特色的幸福教育,在学生成长、教师发展、课程教学、管理创新、美丽校园、智慧校园、品牌文化等方面进行重点工程建设,将云海学校努力打造成为立足中华人文,同步城市发展,领先教育创变;有幸福感、未来感、生长感的精品教育。目前,学校运转有序,人际氛围和谐,发展态势良好,办学质量与办学效益逐年提升,开办三年来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

  四年来,我校获评“2021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成为中国教科院“未来教育联盟实验校”、“STEM 教育 2029行动计划领航校”,被评为“年度最具未来特色学校”,被教育部授予“校本课程实验校”称号。云海学校以“科技创新”为特色,2019 年 12 月,学校被深圳市政府评为“深圳市创意文化示范学校”,科创教育再受认可。2020年4月,云海学校的项目式学习《图书馆保卫计划》获得芬兰LUMA中心国际 StarT 学生项目中国赛区第一,全球第二名,学校学习方式变革初现成效。学校物联网设备实施配备到位,STEM 课程体系构建完成,成功承办“新样态学校建设专场展示活动”,并先后通过论坛及研讨,面向全国呈现云海开展教育戏剧、高阶思维课堂和跨学科项目式学习等大量阶段性成果。

  • 校长介绍
  •   温克强同志,现任学校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大学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有33年教育经历与学校管理经验的资深教育工作者,于全国中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高中组一等奖;区“学科带头人”;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兼职督学、市高评委人才库成员、市教学管理专家库成员、区党代表、高考先进个人,主持课题《中学创新管理及实践研究》,撰写并发表论文20多篇。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盐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83
  • 上级主管部门:盐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2740352
  • 联系电话:0755-22740352
  • 交通情况
  •   地铁:8号线深外高中站B1口,出地铁步行893米。

      公交(盐田区云海学校):B982路、M465路、M444路、M348路、B925路公交路线。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学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教育局,交由区教育局再次审核

      (3)录入符合条件的资助学生信息到国家资助系统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特困供养的材料

      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

      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

      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

      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2742843

      5、评优奖励办法:根据学生提交的资料,对照区教育局下发的文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均给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