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庚子革命首义中山纪念学校


  庚子革命首义中山纪念学校创办于1914年,是孙中山先生为纪念1900年(庚子年)爆发于深圳三洲田的反封建王朝起义而创建的一所百年老校。校园占地面积13714平方米,建筑面积23086平方米,格局大方、雅致宁静,以“孙中山”主题文化打造的“博爱之源”“革命烽火”“博爱亭”等校园八景独具特色。学校现有41个班,学生1795人,教职员工119人,平均年龄36岁,研究生以上学历27人,在读博士1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7人,区级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10余人。

  学校坚持“依托中山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五育并举的现代公民”的办学思路,以孙中山先生“博爱”思想作为学校育人理念,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精粹,积极开展孙中山主题教育,已开发孙中山主题校本教材6本。学校稳步推进“博爱”课程体系,开创校本项目式学习,打造“博趣”品质课堂,构建“生本”评价体系,在全力演绎新样态教育的发展历程中打造独特的“中山教育品牌”,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

  学校先后荣获“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德育实验学校”、“全国校园足球传统学校”、深圳市唯一的“孙中山思想学习教育基地”、“民族乐器教学基地”、“国门生态安全教学基地”等称号。“龙狮鼓武书乐画”品牌课程入选中央电视台《传承的力量》专题片,成为一张靓丽的名片。

  木铎金声,世纪相守!学校将继续践行中山博爱精神,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打造“有人性、有温度、有故事、有美感”学校新样态,让每个生命美丽绽放!

  • 校长介绍
  •    刘泽斌同志,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北大学物理系,历任盐田区梅沙小学校长、盐港小学校长、田东小学校长,盐田区第七届名校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盐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83
  • 上级主管部门:盐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5284470
  • 联系电话:0755-25284470
  • 交通情况
  •   地铁:盐田路站D出口再走900米

      公交:68路、358路、B676路、B925路、B927路|、M205路、M380路、M444路等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1.每学期注册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证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2.每学期注册前6 个月内领取了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3.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子女;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72 号)的有关规定,领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居民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下列资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深圳户口本; 3.学生身份证; 4.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所有证明材料由学校验原件。

      (二)学校负责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填写《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2)、《义务教育原工程兵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3)、《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4)、《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经费汇总表》(表5)。学校将上述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减免费用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区财政及时核拨给学校。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2)

      3.《义务教育阶段原工程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3)

      4.《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4)

      5.《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经费汇总表》(表5)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26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