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位于中山大道与锦龙大道旁,依山傍水(马峦山、大山陂水库),环境秀美,交通便捷,是市区进入坪山的门户学校,是坪山区成立后建设的第一个现代化公办小学。学校目前占地面积200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66平方米。中山小学由习性教育创立者,深圳市十佳优秀校长、坪山区首批高层次人才曾宇宁带领一批优秀教师筹办。在师资队伍配置方面,既有管理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突出的骨干教师,又有朝气蓬勃、充满干劲的青年教师。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秉承“习惯引领发展,性格影响未来”的办学理念,用高雅文化引领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大力打造以习性教育为导向的和谐高雅校园。中山小学遵循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原则,高标准打造以习性教育文化为学校品牌的高水平、现代化、示范性公办小学。我校构建了习性教育“六习”课程体系,涵盖国家、拓展、个性三类课程,指向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习志”课程以培养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克服困难和坚守志向的品质为价值目标,作为“六习”中最具基础性的底色课程,全面贯穿渗透于基础课程的所有学科当中。实施研学、游学等拓展课程,赤子之心等个性课程,引导学生立下志向、磨砺意志并持之以恒。“习体”课程以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自立自强、外美内秀为价值目标,以体育课、安全课、心理课为基础课程,以跳绳、整理节等为拓展课程,以旋影国球、灌篮高手等为个性课程,培养学生成为健康、坚强、奉献的人。“习礼”课程包括礼制、礼仪和礼度三要素。“习礼”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礼节素养为价值取向,以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为基础课程,以习性养成课程、入学升旗等各类仪式课程为拓展课程,以礼仪主持等为个性课程,教育学生掌握基本礼仪规范,养成得体的言谈举止与谦逊的礼让精神。“习文”课程以涵养学生的文化底蕴为价值取向,引导学生说一口好话,练一手好字,写一笔好文。学校在语文、英语国家课程实施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诵读课程(经典诵读、读书节)、书法课程(天地格)等拓展课程,并开展兰馨吟诵、墨缘堂等个性课程。“习艺”课程包含技艺、审美、想象三要素,通过音乐、美术等基础课程,口风琴、艺术节等拓展课程,以及梨园春苗、燕语莺声等个性课程,使学生达成掌握艺术技能和特长、学会欣赏和审美、自由想象与创作的目标。“习慧”课程包含静思、质疑、创新三要素,主要通过数学、科学、信息技术等基础课程,跨学科融合课程为拓展课程,以及3D打印等个性课程,使学生达成静心思考、学会质疑、合作探究、谋求创新的目标。

  我校办学仅六年多,已取得瞩目成果。截至目前,我们召开了3次国内专题研讨会、20次受邀参加全国研讨会并作主题演讲;开发校本课程68门,正式出版《习性教育理论与探索实践》《习性教育》《习性课堂模式教学案例》三本著作,发表论文(含核心期刊)93篇。办学以来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奖1600多项,其中《小学习性教育校本探索与实践》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一等奖,《小学天地格写字综合性学习课程的研发与实践》获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习性教育课程方案》获广东省中小学特色课程建设方案一等奖,《习性》校本教材获广东省特色教材三等奖;习性教育课程被遴选为深圳市好课程,并获得深圳市第三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17个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中国知网收录习性教材7本;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原司长王文湛、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刘堂江等认为习性教育值得推广。目前,习性教育课程在全国110多所习性教育共同体学校推广实施。

  • 校长介绍
  •   曾宇宁,深圳市十佳优秀校长,深圳市第三批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其在2008年创立习性教育,并一直坚持实践,多次获国家省市区奖项,相关研究成果曾获2019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主编《习性教育》教材,著有《习性教育理论与实践探索》,多次受邀到全国各地进行演讲,目前在全国成立了有多个学校参与的习性教育共同体。其所任职过的学校和习性教育共同体均取得较为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中国教育报》等多家权威媒体也有相关报导。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其他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0755-66828089
  • 交通情况
  •   深圳市坪山区泰安路与振环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京基御景印象-三期西北侧约50米) 途径公交车有935 ,B952, m546。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