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中山中学


  一、学校基本概况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中学是一所公办初级中学,创建于2015年9月,因为孙中山先生庚子首义地旧址而得名,学校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现有43个班级2000名学生。学校现有教师145人,其中全国双优教师1人,正高级教师1人,名校长1人,各级名师29人。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三新作文实验基地、全国AL醍摩豆智慧学校、孔子学堂(中国)、广东省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深圳市年度STEM教育典范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武术进校园系统工程示范学校、坪山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办学特色及成果

  1、教育空间与环境:学校承担深圳市中学生态走班课题,探索空间学习模式;学校曾获得蒲公英智库评选的全国最美校园入围奖;学校创建了三大校园课堂:生态学堂、孔子学堂、海洋学堂。

  2、课程建设:我校构架了四维玉美课程体系:玉德核心课程、璞玉基础课程、养玉拓展课程、琢玉融合课程。

  3、智能校园:实现醍魔豆智慧课堂、AL远距教学,自主开发大数据课堂观察系统,为区级重点项目。

  4、学校理念:玉德教育

  核心价值(校训):匠心独运,返璞归真。

  办学定位:玉德之学,未来之门。

  育人目标:少年养志,玉汝于成。

  匠精神(教师):大家风范,匠心慧眼,精益求精,专业师承,艺术创新。

  玉德精神(学生):博爱成仁,明理是义,温润尚礼,开器启智,天下公信。

  • 校长介绍
  •   梅越平,男,1965年10月生。现任深圳市坪山区中山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深圳市教育学会理事、德育专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教育督导专家、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深圳市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坪山区优秀校长、五一劳动模范、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等,1987年于江西师大中文系毕业,从教34年,深耕深圳教育25年、坪山教育15年。先后历布吉高中、龙城中学、龙城高中、坪山高中、坪山外国语学校、坪山中山中学等六所学校,担任科组长、办公室主任、副校长、校长,其中高中副校长9年,初中正校长6年。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0755-28398877
  • 交通情况
  •   公交:坪山城市候机楼(公交站台)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