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观澜湖外国语学校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深圳观澜湖外国语学校的批复

深圳观澜湖华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筹设深圳观澜湖外国语学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设“深圳观澜湖外国语学校”,学校办学层次为普通高中。

二、学校应依照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筹设,筹设期间,不可招生办学。筹设完成,达到我市民办普通高中设置标准,应依法向我局申请正式设立。

三、筹设期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应重新申报。

此复。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0日
  • 收费标准
  • 暂无相关文件
  • 招生信息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属地: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办学层次:高中
  • 办学时间:未定
  • 学校等级:
  • 联系电话:暂无
  • 学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