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芳小学


  深圳市安芳小学创办于2012年9月, 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学校占地面积9041.73平方米,建筑面积5680.67平方米,学校环境优雅,视野开阔,设施齐全,是学子求知的理想场所,被评为“深圳市绿色学校”。学校现有21个教学班;现有专任教师63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学校目前拥有1栋办公教学楼,1个室内羽毛球馆、1个200米塑胶跑道及田径运动场、2个篮球场。有多媒体教室18间,功能室5个,其中科学室、计算机室、音乐室、舞蹈室和美术室各1个,体育器材室、校医室、团队室各1个,所有基本建设设施都已配备齐全投入正常使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走依法治校之路,以研究课堂教学为重点,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深化教学改革,开展“本真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在善文化的引领下,扎实推进“善心教育”,学校初步形成善美德育特色。

  在近十年的办学历程,学校荣获: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先进艺术教育单位、深圳市绿色能源基地学校、深圳市防震减灾示范校、罗湖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罗湖区巾帼文明示范岗、罗湖区德育管理先进单位、罗湖区继续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办学理念

  求真  向善  尚美——为孩子的发展奠基

  求真:教人求真  学做真人

  向善:上善若水  与人为善  善待自然

  尚美:仪表美 语言美 行为美 心灵美 艺术美

  办学目标

  办学宗旨:让每个孩子拥有快乐的童年

  办学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办一所基础实、习惯好、质量高的本真学校。

  培养目标:培养真善美高素质的一代新人

  一训三风

  校训:求真求实   向善尚美

  教风:敬业爱生   博学善教

  学风:诚实友善   乐学进取

  校风:平等和谐   务实创新

  • 校长介绍
  •   莫跃辉,男,大学本科,35年如一日,不忘教育初心,始终坚守在教育教学岗位。先后担任过深圳市莲南小学副校长、桂园小学副校长、罗湖区清水河学校校长(公派)、银湖二小筹备负责人、罗湖区星园学校(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等岗位工作,自2022年8月起任深圳市安芳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具有出色的业务能力,所上课例曾获罗湖区、深圳市一等奖、全国二等奖,主持、参与多项课题研究,有多篇论文在省市刊物发表,曾获“深圳市优秀教师”“罗湖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在不同类型的学校锻炼过,有着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始终坚信爱是教育的基础,学校要为每一位师生成长提供最好的服务。

      深圳市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事长,罗湖区人民政府第七、八届教育督学。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罗湖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21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2934453
  • 联系电话:0755-22316306
  • 交通情况
  •   地铁:地铁2号线东延线莲塘口岸站

      公交:安芳小学站:381路、220路、M383路、69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财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

      (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2316306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