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是深圳市宝安区第一所直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前身为1999年创办的现代化全寄宿制重点高中——宝安高级中学。2011年,建设中的坪洲中学被划作学校初中部,同年,经宝安区委区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学校现有初中部和高中部两个校区。高中部位于宝安区教育城学子路33号,占地97750.4m2,是一所全寄宿制封闭式管理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现有教学班43个,学生2131名;初中部地处宝安中心区坪洲片区,占地25800m2,现有教学班36个,学生1779名。两部共有教职工359人,专任教师292人,特高级教师96人,国家级骨干教师11人,省级名师骨干教师16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学校先后被评为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优秀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首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中学校长培训基地、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实验学校、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中学协作研究会常任理事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荣获深圳市高中教育教学先进单位、高考进步奖、高考突出贡献奖、超越奖。
2004年以来,学校率先开启数字化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促进现代化学校建设与发展,实现了新办学校的跨越式发展。作为教育部信息化试点单位,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实验学校,多年来学校以数字化校园建设、智慧校园建设为契机,整合师生在校数据,实现管理规范化,传输网络化,资源数字化,用户端智能化。
2011年以来,学校抓住更名办学、二次创业的机遇,实现办学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外国语名校,在办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师发展、校园文化、德育体系、科研课题、合作办学、辐射引领等八方面呈现鲜明的国际化办学特色。
与此同时,学校还形成了“两个立足、三支队伍、四项特色、五大亮点”的立体德育体系,积极开展“全人”教育,定期举办科技节、外语节、体育节、艺术节等系列节日活动,提倡“男生儒雅、女生优雅、校园高雅”的三雅德育,利用“掌上宝一外”、微信公众平台、“一卡通”构建“无缝隙网格化”的德育网络。
学校一直朝着建设成为“深圳一流、广东著名、全国知名”的“学生向往、家长放心、教师舒心、领导满意、社会信赖”的现代化重点中学而努力奋斗!
段天虹,男,1962年7月出生,汉族,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3—1994年,在广东揭西县河婆中学工作,历任语文教研组长、学校教导主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所带班级连续多年名列揭西县前茅。
1994—2004年,在宝安中学工作。历任教研组长、教导主任、校长助理、副校长职务;工作积极进取、勤政务实。连续多年评为宝安区优秀教师、先进班主任; 连续七年年度考核优秀;1999年评为“深圳市优秀班主任”;2001年评为“广东省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2009年评为“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2011年评为“宝安区名校长”。
2004—至今,担任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原宝安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校长一职,办学理念先进,工作思路清晰,十几年来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艰苦创业,优化校风、教风、学风,实现了“低进高出、高进优出”办学成绩,创造了“五年三大步,一年三省级” 跨越式发展(办学5年就完成了区一级、市一级、省一级学校的评估,2004年被评为省绿色学校、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省一级学校),学校于2006年被评为广东省首批最年轻的国家级示范高中。连续多年荣获深圳市高考先进单位、高考“超越奖”。2011年,段天虹同志带领学校领导班子承担宝安教育国际化重任,学校更名为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建设中的坪洲中学划作学校初中部。在创建外国语名校的道路上,学校以服务教育国际化为抓手,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引入卓越绩效管理理念和范式。初中部连续多年荣获“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先进单位,2013年高分通过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1131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贯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深圳市各类中小学“一贯制”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贯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生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