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小学


  宝城小学创办于1984年,是宝安区教育局第一所直属小学。校园占地面积16443平方米,建筑面积13643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119人,6个年级36个教学班,共计学生1726人。从2016年9月,我校迈入学校发展新时期。学校在以黄新萍校长为核心的新班子带领下,确立了“以爱育人,人人享受成长的幸福”的办学理念,制定了“创道和发展五园,建人人成长名校”的办学愿景,为学校健康发展和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校坚持师生双向成长的发展道路,积极开展“专家引领,名师示范,同伴互助,全员参与”的教师培训策略,依托三个阵地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一是依托课堂主阵地磨砺教师基本功;二是依托宝城讲坛锻造自己的专家;三是依托三级联动校本教研模式提升教师的科研素养。坚持以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活动为主要形式,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构建德育全员化、全程化、全方位化体系,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我校坚持艺术社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策略,先后开设英语训练小组、数学思维训练、书法、科技、管乐、合唱、京剧、舞蹈、篮球、足球等50多个学生社团。这些丰富多彩的社团,既满足了学生个性全面发展的需要,又活跃了校园文化。尤其是管乐班、合唱队和京剧小组在全市享有盛誉。管乐班先后参加深圳市第六至十八届校际管乐节,每次均获优秀展演金奖;学校合唱团夺得2009年宝安区、深圳市、广东省第三届艺术展演暨第八届中小学合唱比赛金奖,为宝安区乃至深圳市教育界赢得了荣誉。学校京剧队更是声名远播,在各级各类大赛中屡获大奖。2013年,宝城京剧娃陶行健、古健彤、洪渊洁、陈星宇、郑乐莹在第十七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总决赛活动中荣获“小梅花”金奖,其中陶行健、古健彤荣获“小梅花”金奖十佳。在2014年第十八届中国戏曲“小梅花”总决赛中,陈文靖、黄新瑜同学荣获“金奖十佳”、曹文慧、金殿锟荣获金奖;目前,“京剧娃”已呈蒸蒸日上梯队发展态势,总人数达64人,已成为宝城小学素质教育的一道靓丽风景。30多年的发展历程,学校人文精神、优良传统、文化积淀薪火传承,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社会声誉日益提升,示范辐射引领能力不断增强。学校顺利通过宝安区优质化学校、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办学水平评估等十项评估,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广东省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学校、广东省优秀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深圳市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深圳市平安文明校园、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学校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师生充分发展,快乐成长,在各级各类大赛中屡获佳绩,捷报频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教学质量,高层次的办学特色使我校成为全区素质教育当之无愧的窗口、示范学校。

  • 校长介绍
  •   刘春景  语文特级教师,教育部首批未来教育家,省语文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百千万名校长,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教育部派驻香港优秀教学指导教师,教育部“一师一优课”评审专家,教育部“数字资源”审查专家,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深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市劳动模范,市十佳校长,主持省市重点课题多项,在《教育科学》《人民教育》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1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789805
  • 联系电话: 0755-27880726
  • 交通情况

  • M425路宝安退役军人事务局站下车行至龙井二路112号。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学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87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