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实验学校


  学校创建于2005年9月,是宝安区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占地面积56784平方米,建筑面积51605平方米,进入宝实的校园,如诗如画,草木馨香,被誉为“中心区最美校园”。  学校现有91个教学班(其中小学61个,初中30个),319名教职工, 4755名学生。学校设施先进,功能场馆齐全。拥有可容纳近600人的剧场、近400人的学术报告厅,有现代化的管乐、钢琴、舞蹈、合唱、民乐、武术、健美操等体育艺术教学场所数十间,给予每一个孩子展现自我的成长舞台。

  办学16年来,学校逐步发展壮大,现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一流、特色发展多元,并在省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九年一贯品牌窗口学校,得到家长、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学校中考优异成绩,并连年攀升,稳居宝安区前茅。近四年来连续被评为 “宝安区中考先进单位”或“宝安区中考标兵单位”,2020年我校中考成绩取得了区总分状元、个人区公办学校状元、英语单科区状元的优异成绩,喜获“宝安区初中教学工作卓越奖”。2021年中考成绩依旧保持领先位置,平均分位于宝安区第一名。学校还获评“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标兵单位”等上百项荣誉。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校长率先垂范,荣获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名校长、2届宝安区名校长。特级教师2人、南粤优秀教师3人、深圳市名教师5人、宝安区名师17人、宝安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7人,骨干教师及教坛新秀共177名。近两年引进清华、人大、中大等名牌大学毕业生,为学校注入新生力量。

  宝安实验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打造“幸福教育”,着力培养孩子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核心素养。学校开设了包括校园高尔夫、马晓春围棋、朗读表演、无人机、车模、3D打印等64门特色课程。学校现有武术队、合唱队、舞蹈队、跳绳队等共28个体育艺术校队。武术是广东省传统项目,武术队连续13年获深圳市武术比赛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第一名,并代表深圳市参加省运会,被市政府评为“突出贡献单位”。舞蹈队荣获“小荷风采”全国舞蹈大赛金奖、合唱队荣获广东省艺术展演“金奖”。

  学校培养出的优秀学生不胜枚举,每个学期,数百名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下,荣获国家、省、市、区各级各类赛事重要奖项与荣誉称号。其中包括全国最美中学生李子凡、原创的爱国视频被人民日报、共青团中央点赞、转载,阅读量超过百万的信息达人李星宇、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宝安区第三届阳光少年张颖宜、2020届区公办学校中考状元康嘉等优秀学生。

  • 校长介绍
  •   陈伟明,现任宝安区实验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获深圳市名校长、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2届区名校长、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宝安区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等主要荣誉。共主持研究了7个国家、省、市级课题,在各级刊物上发表了10余篇论文,并主持编写了30多部校本教材,课程获区“好课程”一等奖;主持了党员名师工作室,思政课《四十载惊涛拍岸,九万里风鹏正举》获市一等奖。

      陈伟明任校长15年来始终以学校发展为己任,勤勉躬行提出“在学习中领悟幸福真谛,在奋斗中启航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营造“积极进取、奋斗幸福”的校园文化,打造幸福课堂,促进师生成长。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主持“奋斗幸福”课程获评“深圳市学校好课程体系优化项目”。学校成绩名列前茅,连年荣获区“教学工作卓越奖”等荣誉。目前任职的宝安区实验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91个班的校园优美、设施一流、高品质的九年一贯窗口学校。荣获“全国体育工作示范校、广东省艺术特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市级以上荣誉三十多项。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暂无提供餐食
  • 邮编:518101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9637663
  • 联系电话:0755-29637663
  • 交通情况

  • 地铁:1号线新安地铁站A出口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贴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贴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绿人员救护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资助联系方式:0755-29637663.

    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