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成立于1984年,是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资质学校,入选清华大学“领军人才计划”(同时具备这两项资质的学校深圳市仅有三所),是全国千所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德育实验学校,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基地,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教席联席学校,深圳市师德师风先进学校,深圳市文明单位。

  一、一流的设备设施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占地面积88341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先进齐全,国内一流,现有326名教职工,62个教学班,3000余名学生。

  二、一流的师资队伍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骨干教师、国际化学奥林匹克金牌教练、博士硕士领衔把关。

  学校积淀了丰厚的校园文化和自然合作的教师文化,其核心就是可贵的团结、拼搏、奉献、创新的“宝中精神”,在这里,“研究成为常态,激情成为习惯”,老师们在全国省市各类比赛中奋勇争先,屡摘桂冠:2020年,高中部李晶老师荣获全国数学比赛最高奖项,获评“最优秀选手”,成为广东省高中数学教育多年来唯一获此殊荣的教师;在2020年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中,集团斩获深圳市一等奖7个(含2个一等奖第一名),宝安区特等奖5个和一等奖29个。2016年至2019年,高中部教师连续四年在深圳市教学类大赛中夺得团体总分全市第一,先后有11人次夺得所任教学科的一等奖第一名。2017年12月首届广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学校教师斩获三个省级一等奖第一名,成为此次省级赛事获奖层级最高、获奖人数最多的学校。

  三、一流的教学质量

  学校教学质量优异,名列全市五强,高考成绩连年在高位上稳步攀升,在拔尖生培养方面有独到的领先之处。连续20年荣获“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或“深圳市高考工作卓越奖”。最近十几年,共培养了29位省、市高考总分或单科第一名(含屏蔽生),63位优秀学生考取北大、清华,最近几年培养了5位高考成绩“屏蔽生”。

  四、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学校以“成人、成才、成功”为校训,高举“和谐发展,学会生存”的旗帜,坚持“育人至上,教师第一”的办学思想,以鲜明的办学特色擦亮优质教育品牌,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人文氛围,社团丰富多彩,活动精彩纷呈,学生综合素质优异,有艺术名校的青年歌星、未来的乐团指挥,也有与北大有约的运动健将;有聪颖好学的高考状元、奥赛冠军,也有志在蓝天的飞行员。学生辩论队夺得深圳市中学生电视辩论大赛总冠军,模联社包揽深圳市模拟联合国大赛冠亚军,近三年有3人荣获“鲁迅青少年文学奖”特等奖和一等奖,近四年培养了10位国家级运动健将,为广东省中学之最。学校先后两次被评为“深圳市艺术教育突出贡献学校”。

  学校课程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科研水平列全省前茅。生存教育开全国之先河,接连荣获三项省级大奖。科研成果获得全国首届教学成果评比二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实现了全省中小学校此类奖项零的突破;学校编写的教材《应急避险》成为省地方教材和国家级教材,分别向全省、全国中小学推广使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等众多媒体多次向全国推介该校课改成果、办学经验。

  目前,学校正团结一心,逐梦前行,向着“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目标激情迈进。

  • 校长介绍
  •   古和添,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党委委员、副校长,高中部党委书记、校长。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宝安区首届高层次社会事业人才,宝安区优秀校(园)长,宝安区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宝安区先进生产(工作)者,宝安区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学科带头人。

      1994年调入宝安中学,在宝中工作28年,担任高三教学工作18年,9年教学处副主任、主任,7年副校长、4年高中部校长。他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学生全面综合素养,他注重示范引领,打造优秀育人团队,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考成绩名列全市区属重点中学首位,总分尖子生人数稳定在深圳市前列。近20年培养了1位省文科总分状元,2位深圳市总分状元,5位屏蔽生,66位北大和清华学生。学校获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博雅计划)和清华大学领军人才计划资质,深圳市高考工作卓越奖(连续20年)。学校获全国德育实验学校,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深圳市师德师风先进学校等,在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 招生文件
  •   2021年,经学校申请、深圳市教育局批复,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依照《2021年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一类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2021年一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秉承“和谐发展,学会生存”的办学理念,旨在培养科学与人文交融、厚德与博学并举、有责任、敢担当、具备自我终生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领导机构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生对象

      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认同宝安中学(集团)“成人、成才、成功”的校训,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具有出色的学术潜质和思维品质,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初中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5%以内(特长异禀者,经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标准)的2021届初中毕业生。

      五、招生计划

      一类自主招生人数93名(其中D 类20人)。

         六、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2021年6月17日-21日考生登录“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简称“自主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szzk.edu.cn/zzzs)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仅可报一所学校)

      2、资格审核

      2021年6月22日-6月26日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工作,学校通过自主招生平台查阅报名考生的资料,按不低于一类自主招生计划3倍的人数,即279人筛选入围考生。考生可登陆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查询是否获得综合能力考核资格。

      3、面试名单公布

      2021年6月28日后,考生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入围考生名单在深圳招考网和宝安中学(集团)网站公示5天。

      4、综合能力考核

      2021年7月4日,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主要以面试、面谈等方式为主,规范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在宝安中学(集团)网站公布。

      5、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中考成绩公布后,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中考成绩不低于513分)、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深圳招考网和学校网站公示5天。

      6、正式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市招考办对各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7、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中旬,经教育局核准后,与正式录取生一起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评审小组:

      1、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校纪委干部、校咨询委员会成员组成,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自主招生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对学生的选择与面试并提供最终的名单。

      八、咨询与投诉

      学校将在整个招生期间开通以下咨询电话: 23085385

      宝安中学(集团)网站地址:http://bazx.baoan.edu.cn/default.htm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自主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7758036

      宝安区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29980097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本《招生简章》由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1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758036
  • 联系电话:0755-27758036
  • 交通情况

  • 公交:M550路同乐海关站
    地铁:5号线洪浪北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1131元/学期/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深圳市各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学期/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75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