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深大附中福田创新中学



深大附中福田创新中学(原福田区北环中学)创办于1994年8月,从创建开始,经过建设、发展、积蓄、提升四个阶段,现在正处在提升后向现代化优质学校发展的阶段。学校位于全国文明示范小区深圳市莲花北村内,是隶属于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是广东省一级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校园占地面积20398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6个,在校学生1700人左右,教职工135人。学校拥有一支具有崇高师德和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手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全校108名专任教师中,省优秀教师、省骨干教师4人,省、市、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共51人,特色教师工作坊2所。建校以来,在福田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区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学校坚持以“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学生的终身化学习培养能力。”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以学生为本、以大局为先、以事业为重、以发展为荣”的学校精神,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策略,以“文行忠信”为校训,“明礼诚信,居敬持志”为校风,号召教师以“教育有思想,教学有特色,教技有专长,教研有成果”为发展目标,努力建设“和而不同,追求卓越”的品牌学校。学校多年中考成绩名列全区前茅,每年毕业班学生升上公办普通高中比例高达75%以上,一批同学被四大名校自主招生录取。学校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开设了多达40余门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学校的桥牌、击剑、编程、无人车、无人机等社团,在国家、省、市、区竞赛中获得优良成绩,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2019年6月12日,作为桥牌特色学校成功举办了由中国桥牌协会主办的“十市百校桥牌普及”活动第54站走进深大附中福田创新中学(原福田区北环中学)活动。中国桥牌协会主席刘晓江、副秘书长周敏,世界冠军桥牌特级大师古玲,国家级桥牌讲师朱小音、伍岷等专家一行齐聚校园,共论桥牌发展。2019年9月30日,成功举行了深港中学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流活动,这也是深大附中福田创新中学(原福田区北环中学)和香港福建中学(小西湾)两所深港学校自2006年4月两校签署姊妹学校协议以来,连续13年在每年国庆前夕举行的大型迎国庆活动,13年来,两校师生每年都会欢聚一堂,“与新中国同过生日”,共迎国庆。2020年4月13日,深大附中福田创新中学(原福田区北环中学)和香港福建中学(小西湾)联合组成的朗诵队在“2019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深圳)”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和最具风采奖。2019年9月21号,击剑奥运冠军—雷声走进深大附中福田创新中学(原福田区北环中学),与学校击剑队欢聚一堂并指导队员技术要领。26年来,学校的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办学效益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2011年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并2次获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2013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深圳市办学水平评估,评估组评价深大附中福田创新中学(原福田区北环中学)已成为学生家长信赖、社会普遍看好的一所优质学校。
  • 校长介绍

  • 李国标,深圳市深大附中福田创新中学(原福田区北环中学)校长。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香港教育大学管理硕士在读,中学历史高级教师,深圳市教育学会理事,深圳市人民政府督学、福田区人民政府督学、福田区招聘教师考官库考官培训专家。先后荣获福田区十佳校长,深圳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员、深圳市十佳团干部、深圳市优秀义工、福田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福田区带动型党员、福田区师德标兵、福田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福田区改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有多篇教育教学论文在省、市级刊物发表。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36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3061271
  • 联系电话:075583061271
  • 交通情况

  • 乘坐公交车:1、245路空调、356路空调、M203路空调、M240路空调、M358路空调、M364路空调、高峰专线11空调,到莲花北公交站下车。2、334路区间、356路空调、M203路空调、M239路空调、M358路空调,到北环新洲立交公交站下车。乘坐地铁:地铁4号线,到莲花北站下车,B出口。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