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小学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小学创办于1992年秋,是一所公办小学,学校坐落在风景优美的莲花山下。校园环境优美,建设规划布局合理,总占地面积4885平方米,其中运动场1032平方米,建筑面积3735平方米。学校配套设施设备齐全,如电脑室、队部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室、体育器材室,音乐、美术、舞蹈和广播等功能室一应俱全。

  学校以“面向全体与因材施教的统一,全面发展与特长培养的统一,素质教育与教研教改的统一,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统一”为办学指导思想;以“培养全面发展、特长明显、个性鲜明、心身健康的现代儿童”为培养目标;以“有志、合作、诚实、创新”为校训,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尊师、守纪、勤学、进取”)、教风(“勤教、严教、善教、乐教”)、学风(“勤学、会学、善学、乐学”);努力把莲花小学办成环境优美、设备齐全、管理科学、质量上乘的精品学校为办学目标。在管理上推行制度加情感的机制,全体教职员工爱校爱岗,工作热情高,学校各项管理稳中求进,卓有成效。

  • 校长介绍
  •   饶维新,深圳市布吉街道莲花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生于1970年8月,教育管理研究生毕业,小学高级教师,系深圳市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在布吉龙岭小学、木棉湾小学历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副校长、工会主席等职,参加美国协和大学和澳洲教育考察。2015年1月调任莲花小学校长。在莲花工作期间本着“办特色教育,创特色学校”的基本思路,坚持“自觉、自信、自强、自立”的办学理念,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积极实施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社会声誉与办学效益逐年提高。学校先后被评为龙岗区“一级学校”、深圳市“园林式、花园式”单位、龙岗区“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12月以全市较高评价顺利通过深圳市首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现正率领全校教职员工朝着把莲花小学办成“环境优美、设备齐全、管理科学、质量上乘”的精品学校目标迈进。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0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4182254
  • 联系电话:0755-84182788
  • 交通情况
  • 地铁3号线布吉站A出口  公交车61、381路等到莲花山庄站下车,向山庄内步行300米左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条件:

      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具有深圳市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一年级至九年级的在校学生,可向其就读学校(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申请国家及各级政府设立的国家资助项目。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二、深圳特困生学生费资助,申请条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