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贝赛思双语学校


       深圳市福田区贝赛思双语学校坐落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核心地段,于2020年8月31日正式开学。学校按照高端化、国际化标准打造,经过全方位改造升级,共包含80余间标准教室,12间实验、美术、音乐、舞蹈等功能教室,以及图书馆、小剧场、黑匣子、体育中心、足球场等体艺设施,均配备国内外最先进的设备。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19人,专任教师56人,外籍教师81人;学校外教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9名教学管理岗外教平均教学经验超过18年,其中幼儿园阶段主班老师平均教学经验超过12年;1-4年级主班外教、班主任平均教学经验超过10年;英语语言学习指导(ELL)老师及体育老师平均教学经验超过7.5年;艺术老师更是达到了11年。

       作为体系内第一所双语学校,深圳市福田区贝赛思双语学校秉承着与贝赛思国际学校一致的使命,为学生提供具有革命性的幼儿园和K至12年级教育,在国家义务教育课程中融入BASIS课程,通过教师卓越的教学和指导,培养具有广泛知识面、国际视野、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学生,成为未来世界的领导者。开办一年来,已取得来自家长及社会的良好口碑,为打造福田区乃至深圳市最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化双语学校踏出坚实的每一步!

  • 校长介绍
  •      吴一飞,男,49岁,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生物学专业,并取得了博士学位。吴校长先后在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马里兰大学任职,于2013年加入美国贝赛思教育集团。在贝赛思教育集团任职八年期间,吴校长曾担任美国Mesa校区高中生物老师,中国校区小学部、中学部科学老师,中学部学生督导及校务长等职位。现任深圳市福田区贝赛思双语学校中方校长。
           吴一飞校长具有先进的现代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国际教育视野开阔,创新意识强,有极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美国顶尖实验室作为博士后进行了4年的科学研究,在美国主要科学期刊发表了3篇代表性的科学论文,有接近17年的中美两地的国际教学经验,授课对象涵盖了从小学、中学,到本科和知名大学研究生,对两国各个阶段的教育都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和技能。

  • 招生文件

  • 今年暂无最新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48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2989773
  • 联系电话:0755-82989773
  • 交通情况
  • 可搭乘34路;64路;229路;236路;B709路;M105路;M106路;M133路;M520路;M559路公交车在新洲村牌坊①公交站下车;或搭乘B709路在福田市场监管分局公交站下车后步行可达。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无相关杂费,学费按照幼儿园保教费 123000元/学期、小学学费129000元/学期、初中学费141000/学期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收费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田区贝赛思双语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1】584号)的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