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白石洲学校


  白石洲学校是新加入南山实验教育集团的成员校,是南山区委、区政府、南山区教育局重点打造的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南山区的核心区域,在著名的深圳华侨城风景区内,世界之窗和沙河高尔夫球场毗邻其东西两侧,深南大道和滨海大道从其南北两边穿越而行,地铁一号线白石洲站近在咫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学校占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改建后的校园环境及设施均为顶级配备,是教书育人、读书成长的好地方。学校规划办学规模为1-9年级、54个教学班。

  学校于2023年9月正式开学,一年级招收6个班、245名学生,七年级招收6个班、276名学生,首届新生共521人。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51人,第一批创校教师团队43人来自于南山区内交流、区外选调选聘的在职骨干教师。其中,40%引进深圳市内南山区外骨干教师,40%引进南山区内骨干教师,20%社会招聘在职骨干教师。教师岗位100%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0位硕士、1位博士。

  学校将秉承南山实验“教育就是播种爱”的办学理念,坚守学校“上善若水、学行天下”的校训,以南山实验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精神,培养“大志、大爱、大气、大为”的新时代特区少年,追求“做最好的自己”。

  学校创办仅一学期,深耕教学教研,屡获佳绩。教师荣获24项区级以上奖项:南山区第五届百花奖特等奖、南山区首届中小学劳动教育成果展一等奖、南山区中小学实验操作与创新技能竞赛一等奖第一名、南山区学科命题比赛一等奖、南山区语文教师朗诵课文大赛一等奖、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微课大赛二等奖等。黎国基老师获评第六期广东省少儿阅读推广人,戴桂英老师获聘广东省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会员。学校获评“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三批试点学校。

  学校以多元智能理论为指导,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出发,按照学生成长所需不同层面,构建学校五大领域六大模块的融合型课程体系,努力构建“文明校园、智慧校园、活力校园、艺术校园、书香校园、质量校园、开放校园、平安校园”等“八大校园”,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以实际行动提升南山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南山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南山区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基础教育先锋城区。

  • 校长介绍
  •   魏艳侠,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党委副书记、校长,白石洲学校筹备组组长、党支部书记。中学语文高级教师,中国职教学会职业高中教学研究会会员,南山区第六届、第七届人大代表,南山区第六届政协委员。

      曾任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三中党支部书记兼副校长,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兼育才三中党总支书记、校长等职务。

      曾获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首届“中青年骨干教师”,南山区“三·八红旗手”,南山区“优秀教师”“优秀青年”“优秀党员”“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1990年吉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担任吉林省吉化第一高级中学语文教师。1993年底南下深圳,步入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历任博伦职校教导处副主任、教务处主任、副校长等职务,从教三十余年,已发表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数十篇。2009年8月,调入育才三中工作,担任党支部书记兼副校长,2014年9月,担任育才教育集团党委副书记兼任育才三中校长,2015年8月起,任蛇口育才教育集团党委副书记、育才三中校长兼党总支书记;2022年7月,被任命为白石洲公办学校筹备组组长;2023年3月,被任命为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校长、党委副书记;2024年1月,当选为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白石洲学校党支部书记。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南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00
  •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66808882
  • 联系电话:0755-66691808转8020
  • 交通情况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石洲中路33号(地铁1号线白石洲站C口步行100米)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白石洲学校校址。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学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录入系统并审核,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下发资金。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