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雅宝小学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雅宝小学创办于2016年9月,是龙岗区政府与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引进名校办名校的公办小学。学校位于特区一体化前沿,地处龙岗“双核”驱动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的坂雪岗科技城所在地坂田街道,与银湖郊野公园绿道相连,精致典雅,鸟啼成韵。学校占地面积为1130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459平方米。设计上打破传统概念,分教学区、运动区、探索区,有近1000平方米的STEAM空间、700平方米的室内综合运动馆、200平方米的资源中心和100平方米的阅读世界,还有80平方米激发创造和想象的未来教室。所有设计,让这里不仅是学习和成长的校园,也是思考和创造的乐园。 学校设计规模为24个班额,今年扩班,目前有25个班额。目前共有学生1190人,教职工79人,其中专任教师69人,教师学历全部在本科及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15人,区级以上骨干教师3人。学校教职工队伍综合素质高、活力强、干劲足,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校始终坚持走特色化、内涵式发展之路。在儿童心理学和核心素养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课程设计、教学探索和评价改革。以开足开齐国家课程为前提,在学习方式和能力培养方面做进一步探索。基于逻辑训练和智能开发理论,开发了可视化思维课程;基于行为调整和知识优化理论,开发了儿童心智成长课程;基于审美能力和人格塑造理论,开发了体艺“2+1”棒球足球课程。学校关注全人教育,鼓励学生依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进行社团活动的自主选择。开设了健美操、棒球、足球、篮球、葫芦丝、合唱、舞蹈、数独、魔方、糕点制作等活动型社团,目的是把孩子们培养成体魄强健、乐观自信、有中国文化基因和国际视野的未来公民。学校进行立体评价探索,构建了“阳光评价”体系:从品德、身心、学习、创新、国际、审美、信息、生活等八个“经度”,从认知、注意、记忆、思维、语言、想象等六个“纬度”,进行综合评价,旨在发现每个学生的特长,实现不同孩子的成长。办学四年来,学校坚持“依教改注活力、向管理要效益、以质量求发展、靠特色创品牌”的工作思路,坚持“潜心聚焦课堂教学、专注提升教育质量、着力提高办学水平”的工作重点,不断开创教育教学新局面,先后通过“名校办名校中期评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接连荣获“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垃圾分类减量示范校”“龙岗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龙岗区科技教育先进单位”“龙岗区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充分认可,已逐渐成为一所在周边社区有好口碑、有影响力的优质学校。未来,学校将在“建设一所有高度并有温度的理想学校”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 校长介绍
  •   曾小毅,中共党员,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雅宝小学校长,历任办公室主任兼科研办主任、龙岗区平安里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龙岗区五园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深圳科学高中总校校长助理龙岗区优秀校长、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优秀班主任、多次被评为龙岗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深圳市中学语文中青年骨干教师”、龙岗区首届“课改实验标兵”、“龙岗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兵”2014年参加深圳市第四期中学校长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美国布朗大学教育管理与创新培训班学习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多次在中文核心期刊《语文教学与研究》、《广东教育》等刊物发表。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29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9551088
  • 联系电话:0755-28364648
  • 交通情况
  •   公交(星河雅宝站):982路、M491路

      地铁:10号线雅宝站C2出口;出地铁后右转直行300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364648-8004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