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草埔小学


  深圳市草埔小学成立于1935 年,是深圳市建校历史较为悠久的学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5930.5平方米,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27个,学生1292人。学校拥有一支优良的师资队伍,76位教职工平均年龄37岁,中共党员32人,研究生学历5人,本科学历58人,大专学历13人,其中,高级教师8人,一级教师54人。

  2008年,学校提出了“特别的教育给特别的学生”的办学思路,尽最大可能创造机会和条件弥补课程资源的不足,以全面开发活动课程为抓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实践探索,系列化的“校园嘉年华活动”成为落实办学目标的重要载体。2018年初,学校重新梳理办学思想,在做好传承的基础上,凝师心、聚人智,提炼出带有草埔元素、系统表达草埔人对教育的理解和追求的概念,决定以充满生机与活力、象征美好与高洁的“芳草”作为为文化象征物,致力于修芬芳之品、育芬芳之人、办一所芬芳四溢的学校,确立了“向着芬芳生长”的办学理念,努力形成“言雅行芳,自强博爱”的校风、“品高学芳,敬业乐群”的教风、“品直学芳,乐学精进”学风。

  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和积淀,学校形成了“好习惯教育”“智慧课堂”“阅读 +”“竖笛艺术”等多个特色亮点,学生发展呈现出了基础扎实、兴趣广泛、文明儒雅、充满活力的个性特征。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社会美誉度不断提高。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办学效益好学校”“深圳市绿色均衡教育达标单位”“规范化学校”“安全文明单位”等,并多次被评为市、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我们坚信,学校是芬芳美好的地方;我们坚信,每一个孩子都是芬芳的小草;我们坚信,没有一棵小草会错过温暖的春天;我们坚信,向着芬芳绽放是学校教育最美的姿态;我们坚信,使每一个学生成为内心芬芳的自己是教育的神圣使命。

  让我们努力发现校园内外每一个芬芳元素,为不同生命的生长赋能。

  • 校长介绍
  •   许春生,广东揭西人,中共党员,小学高级教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本科毕业。2001年参加罗湖区首批副校长竞争上岗受益者,曾于深圳市洪湖小学担任副校长、党支部书记,2013年受教育局委派到九年一贯制学校罗湖区文德学校担任校长2年,2015年7月起任草埔小学校长。

      许春生同志曾被聘为深圳市兼职督学、罗湖区兼职督学。曾获得“深圳市先进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多年的管理实践中不断积累管理经验,有较开阔的办学视野,逐渐形成“生命尊重、生机勃勃、生成智慧”的办学思考。

      自2015年任草埔小学校长以来,致力于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在传承中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力打造芬芳教育特色,学校办学质量不断上升,学校美誉度快速提高。

      撰写的文章曾在《教育文摘周报》、《小学德育》、《教育探索》等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刊登,并多次在全国、省、市、区获奖。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罗湖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19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2234989
  • 联系电话:0755-22236509
  • 交通情况
  •   地铁:地铁3号线草埔站D出口

      公交:可乘坐2路、18路、213路至草埔地铁总站(公交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最低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