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翠园东晓中学


  一、一校两部办学史

  深圳市翠园东晓中学创办于2007年9月,位于罗湖区春和路8号,北靠求水山,东望梧桐山,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一校两部。本部占地面积21403㎡,建筑面积17196㎡。实验部建筑总面积约3516㎡,为高科技预制学校。 

  学校目前有56个教学班,2800多名学生,224名教职工。校训:晓理、晓我、晓天下。校风:勤勉行仁、尚美求真。教风:笃定长省、善导立人。学风:会习常思、博学多晓。

  二、 二次创业再腾飞

  2020年10月,学校在以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舒军华为校长的学校领导班子带领下,制定了“二次创业再出发,五措并举立新功”翠园东晓中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学校以文化建设为抓手,以“成就每一个人”为办学宗旨与文化理念,让每一个人都“被听见”,让每一个人都“被看见”。学校以“德育为先,质量为本,文化立校,体育强校”办学思路,确立二次创业办学目标为“领跑罗湖--- 继续肩负排头兵重任,擦亮罗湖教育品牌;闪耀鹏城---追求学有优教,打造深圳教育标杆学校;辐射湾区---塑造罗湖教育发展特质,争当湾区教育展示窗口”。

  三、立德树人育英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品学兼优、多元发展、特长突出的学生。

  学校田径队荣获2020年广东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初中组团体总分冠军。学校培养出诸多属于全国、广东省之“最”学生:最能“跑”的学生——刘馨语同学在2017年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中获100米跨栏冠军;最能“读”的学生——吴明昱同学荣获2014年CCTV“全国最会读书的少年”总决赛冠军;最能“写”的学生——吴轩同学出版了多本校园小说;最“能”演的学生——徐黄丽同学影视双栖,与刘晓庆、范冰冰等明星同台演出;最能“说”的学生——梁弼铖同学和邱睿琦同学分别获广东省中学生演讲比赛一等奖和特等奖;最能“打”的学生——蒋彬同学在2011年全国中学生柔道比赛中夺得全国冠军;最佳“小公民”学生——马曼琪、肖凯丹同学获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复兴中华,从我做起”主题教育征文全国一等奖。

  四、办学成效荣誉多

  学校先后于2012年、2014年获评深圳市“教育系统教育先进单位”;2013年先后被授予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深圳市“四星级校园网站”、深圳市“少先队先进中队”、深圳市“节约用水教育示范”学校;2016年,学校英语科组被评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2017年、2019年和2021年、2022年先后被评为罗湖区“教育系统教育先进单位”。

  • 校长介绍
  •   舒军华 中学正高级教师、英语特级教师,深圳市翠园东晓教育集团总校长、翠园东晓中学校长。主持多项课题研究,2014年获教育部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另一项成果获广东省首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在《人民教育》《中学外语教与学》《现代教育论丛》《中国教育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编写《中小学英语课堂教学趣味游戏大全》《初中英语分层分级阅读》等13本专业书籍和个人专著一本。两次应邀到香港中文大学讲学。先后被评为全国十佳初中外语教师、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及授课专家、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广东省“强师工程”英语骨干教师培训授课专家、罗湖教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罗湖区第五届政协委员、罗湖区知联会副秘书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罗湖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19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2258370
  • 联系电话:0755-22258370
  • 交通情况
  •   地铁:地铁5号线布心A出口; 

      公交:公交翠园东晓中学站:29路、64路、83路、107路、M172路、M559路、N3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 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 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②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或家长(监护人)申请,本校核实、评审、发放补助资金。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225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