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梅龙路交会处、深圳市最大城市综合体内。学校周边交通便利,西侧紧邻现有龙华商业中心,距深圳北站4公里,距地铁4号线龙华站400米。
田宝宏,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校长,一级正校长。博士、博导、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省级名校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
地铁:乘坐4号线地铁至龙华站,A口出,然后到景华新村公交站乘坐M211路公交车,集瑞二区站下车,步行约520米至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4号门。
公交:乘坐B915路;M202路;M477路;M554路公交车可到达“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公交站”,然后步行约240米至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4号门。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090068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年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