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东纵小学


  东纵小学于2021年9月开办,学校位于深圳市坪山区沙新路6号,占地面积1.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46万平方米,总投入近4亿,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提供学位1620个,现有教学班14个,在校学生630人。

  学校位于将军故里,紧邻东纵纪念馆,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学院,优质教育资源荟聚,人文氛围浓厚。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迟浩田上将亲笔为东纵小学题词。

  学校以“三品庭院”和清晰的流线型设计,配备了“三馆三院三中心”,创造出了一个高效灵动、绿色生态的师生共同成长空间。以东纵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为阵地,深度构建传承东纵精神、培根铸魂的学校精神文化!以文学院、科学院、航天院为载体,全面培育静待花开、科技与书香并重的现代学校文化!以创客中心、健康中心、艺术中心为平台,突出培养生命至上,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全人文化。一个创新城区的教育发展蝶变缩影,正在东纵小学生动演绎。

  学校优师团队由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名师工作室顾问、主持人,何莹娟校长领衔,现有教职工46人,其中专任教师33人,平均年龄28岁,正高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1人,特级教师1人,市级骨干教师2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教师4人,区级名师和骨干教师5人,近两年,16名国内外名校优秀毕业生成为学校发展的生力军。学校还将围绕“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全面推进具有东纵特色的“三格”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一批忠诚有为、教导有方、心中有爱、眼中有光的终身学习型教师!

  学校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在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基础上研发各类校本课程,采取顶层设计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方式,为全面提升师生综合素养提供了丰富的课程选择。

  学校构建了“一体两翼四类”的课程体系,“三阶六育”的德育模式,在这里,每一个孩子都有个性发展,彰显特长的舞台,在这里,每一个学生都有向上发展,悦纳自我的平台;在这里,每一个生命都有全面发展,人生出彩的可能。

  立粤港澳大湾区潮头、居先行示范区东部的东纵小学,拥有创新理念的校园空间、面向学生未来的课程资源、优质创新的师资队伍,我们致力于办一所传承红色基因、培养未来人才的先行示范学校,我们致力于培养有东纵精神、民族情怀、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阳光少年。

  • 校长介绍
  •   何莹娟,正高级教师、语文特级教师、教育部“国培计划”广西语文教师培训专家、广州市和肇庆市的名教师培训对象学科导师、广东省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1987年参加工作,从教34年,从事语文学科教学23年。担任坪山区碧岭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5年,并受命筹建坪山区东纵小学,出任筹备组组长。曾任三亚市语文教研员、深圳市育才教育集团学科委员会语文学科组长、广东省名师工作室顾问,并获聘华南师大兼职教授。其教学风格和价值追求以激励思想、开启心智、唤醒天赋、激发潜能为主要特色,主编《语文教学:从设计到反思》,有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专著《教育因生动而美丽》,由东北师大出版社出版,并被国家图书馆收藏。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0755-89662232
  • 交通情况
  •   公交:818路,M195,M546,M357,M279;地铁:地铁16号线东纵站出口旁(预计2023年通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